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汇总)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财政税收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乡镇(社区)财政体制。
3.推进拟定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上级下达彩票资金。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根据区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
10.负责全区所属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
11.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2.负责涉农补贴发放、维护农民补贴网运行;加强和指导村级财务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由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机关及下属6个二级事业单位构成,具体情况是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贵阳市花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贵阳市花溪区基层财政管理局)、全额事业单位4个(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贵阳市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局本级机关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国库科、行财社保科、综合国资科、经建农财科。
因二级事业单位贵阳市花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贵阳市花溪区基层财政管理局、贵阳市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无独立财务核算,其部门预算并入局机关预算。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独立编制预算,上报局机关进行汇总,形成本部门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24年11月,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总编制83人,包括行政编制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1人、全额事业编制36人。实有人数97人,其中在职人员66人(行政在职13人,工勤人员1人、参公事业在职22人、事业在职30人)、退休人员31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强化财政收入管理。一是强化任务目标导向。落实收入按照时序进度合理入库的要求,紧盯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提前谋划、强化财税收入调度,落实各项收入征管措施,持续培植稳定税源。二是聚焦税收重点管理。强化梳理摸排,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管理,对重点企业逐户分析预测并做好跟踪入库。加强重大工程项目跟踪管理,紧跟企业资金结算开票进度强化税源管理。三是精准调度非税收入。通过加快清理盘活存量资产和资源,争取将公产处置收入及广告牌、污水处理、停车场等特许经营权出让收入清理入库。
(二)强化民生和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一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二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上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保障工作。三是做好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加强资金统筹,做好专债项目、一般债项目谋划工作,将财政资金投向经济建设、科技发展、人才支撑、文化事业、生态建设、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当中。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预算包括本级及二级单位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7.9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61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97万元,项目支出265.93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4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减少等。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7.9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617.90万元,:基本支出1,351.97万元,项目支出265.93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4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减少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7.9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
2010601款:本年度支出预算713.40万元,较上年度的705.05万元增加8.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10602款:本年度支出预算1.29万元,较上年度30.42万元减少29.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10606款:本年度支出预算89万元,较上年度的93.55万元减少4.55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经费减少。
2010607款:本年度支出预算58万元,较上年度47.63万元减少10.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区网络服务费。
2010650款:本年度支出预算250.29万元,较上年度的299.1万元减少48.81万元,主主要原因是“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等减少。
2010699款:本年度支出预算52万元,较上年度的66.96万元减少14.9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080501款:本年度支出预算116.53万元,较上年度的163.76万元减少47.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减少了一次性死亡抚恤等。
2080502款:本年度支出预算21.34万元,较上年度的12.3万元增加9.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80505款:本年度支出预算92.4万元,较上年度的98.17万元减少5.7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基数调整。
2080506款:本年度支出预算20.95万元,较上年度的10万元增加10.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89999款:本年度支出预算2.73万元,较上年度的0万元增加2.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
2101101款:本年度支出预算53.47万元,较上年度的49.66万元增加3.81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101102款:本年度支出预算21.3万元,较上年度的14.5万元增加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101199款:本年度支出预算2.39万元,较上年度的2.49万元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210201款:本年度支出预算94.89万元,较上年度的0万元增加94.89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2023年不在此科目核算。
2230105款:本年度支出预算27.92万元,较上年度的0万元增加27.92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97万元,项目支出265.93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2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4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减少等。(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97万元,项目支出238.01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增加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75.4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0.29万元,公用经费101.6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55万元,较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5.20%,减少原因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5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92万元,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一)强化财政收入管理。一是强化任务目标导向。落实收入按照时序进度合理入库的要求,紧盯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办、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提前谋划、强化财税收入调度,落实各项收入征管措施,持续培植稳定税源。二是聚焦税收重点管理。强化梳理摸排,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管理,对重点企业逐户分析预测并做好跟踪入库。加强重大工程项目跟踪管理,紧跟企业资金结算开票进度强化税源管理。三是精准调度非税收入。通过加快清理盘活存量资产和资源,争取将公产处置收入及广告牌、污水处理、停车场等特许经营权出让收入清理入库。 (二)强化民生和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一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二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上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民生保障工作。三是做好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加强资金统筹,做好专债项目、一般债项目谋划工作,将财政资金的投向聚焦到党的二十大明确的经济建设、科技发展、人才支撑、文化事业、生态建设、安全稳定等重点领域当中。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的重点项目是:一是“信息化系统运转与维护经费”58万元,主要用于预算一体化平台运维费等。二是“财政绩效评价经费”76.26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三是“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经费34.9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村财乡代管村用”工作,具体为村(居)级财务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的村(居)级财务检查,加强村(居)级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监管;配合各办事处指导村(居)级组织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公布村(居)级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机关本级及5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6万元,增加27.19%。原因为人员变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今年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1.05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25.28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的重点项目是:“财政绩效评价经费”76.26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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