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财政税收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乡镇(社区)财政体制。
3.推进拟定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区级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上级下达彩票资金。
5.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根据区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
10.负责全区所属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
11.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2.负责涉农补贴发放、维护农民补贴网运行;加强和指导村级财务管理。
(二)机构设置
花溪区财政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内设5个职能科(室)。财政局下属机构有:花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花溪区基层财政管理局(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花溪区财政局社区中心分局、孟关乡、青岩镇、黔陶乡、高坡乡、石板镇、麦坪镇、燕楼镇、马铃乡、久安乡九个乡镇财政分局(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花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花溪区基层财政管理局、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无独立财务核算,其经费并入局机关预算,其余下属机构独立核算经费收支。
本报表只反映局本级(含花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花溪区基层财政管理局、花溪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收支情况。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1。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146.1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98.79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4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6.1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4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35万元,占75.76%;项目支出277.79万元,占24.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146.10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67.33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33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科目(类)支出890.17万元,占77.67%;208科目(类)支出168.29万元,占14.68%;210科目(类)支出45.64万元,占3.98%;213科目(类)支出42万元,占3.6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176.8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1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其中:
(1)2010601款。当年预算为653.18万元,支出决算为650.7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2)2010602款。当年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2010606款。当年预算为110.9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2010607款。当年预算为59.83万元,支出决算为53.8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平台服务费减少。
(5)2010650款。当年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2010699款。当年预算为91.8万元,支出决算为69.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5.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情况拨付。
(7)2080501款。当年预算为127.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拨付。
(8)2080505款。当年预算为40.7万元,支出决算为40.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据实拨付。
(9)2101101款。当年预算为44.7万元,支出决算为44.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据实拨付。
(10)2101199款。当年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据实拨付。
(11)2130799款。当年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9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万元,比上年减少14.69万元,下降89.63%,减少原因是2021年购买一辆新车,2022年无新车购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14.69万元,下降89.63%,减少原因是2021年购买一辆新车,2022年无新车购置;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68万元,比2021年增加25.89万元,增长36.57%,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及纳入部门决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230.9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信息化系统运转与维护经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9.83万元,执行数53.83万元,完成预算的89.97%。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从评价情况看,较好保障财政业务系统运行维护费,保障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项目执行率未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经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7.87万元,执行数97.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99.5分,从评价情况看,较好的完成了花溪区2021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执行的过程中暂未发现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为96.74分。从评价情况看已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三保”运转,全力保障“一圈两场三改”中心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塑造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一体化平台,做好政府采购系统运维工作及网络安全工作,确保全区财政资金支出、政府采购工作平稳运行。存在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精准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进一步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201(类)06(款)01(项):指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201(类)06(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201(类)06(款)07(项):指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七)201(类)06(款)99(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201(类)06(款)50(项):指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九)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201(类)06(款)06(项):指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二十一)213(类)07(款)99(项):指其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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