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受委托行使《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占道无照商贩和户外广告张贴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建设管理方面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燃气市场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河道管理方面由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民政管理方面由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对侵占道路及公共场所治丧的行政处罚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我单位为参公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阳光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中队、清溪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中队、贵筑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中队、溪北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中队、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中队、特勤中队、综合协调指挥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费来源 |
总编制人数 |
在职实有人数 |
行政 |
事业 |
工勤 |
离退休人员 |
1 |
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
财政全额拨款 |
111 |
47 |
31 |
12 |
4 |
19 |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加强干部理论知识培训,将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与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
强化平时业务培训工作,学习内容紧扣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党的路线方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文件精神,要求培训内容、培训思想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队伍廉洁建设。
1、强化执法队伍素质,全面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支高效、廉洁、公正、文明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狠抓执法队伍培训,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分期分批培训的方式,对执法队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执法队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强化监督机制,增强履职意识,健全激励机制,实行”三抓”抓典型、抓样板、抓薄弱环节,提升队伍形象。
2、完善城市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公平公正评价党员干部。探索建立执法队伍年度考核等次与“队伍绩效评价"对接机制,切实改变“干得多风险大"的不合理现象。积极推行工作实绩量化积分制度,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督查与问责相结合,全方位、多层次考核评价党员干部,加强平时工作督察,每周形成督察周报,每月形成督察月报,评估月绩效结果,并实行相应的奖惩机制。
(三)划清边界职能,完善协作机制
依托“12345”指挥中心平台、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十个大力整治专项工作,进一步划清城区市容秩序管控、城市乱象整治职能,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合理的协作机制。
(四)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强化执法队伍精细化管理意识,转变原有工作思维,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与街道办事处联系,在城区内划定合理的疏导区,杜绝出现占道经营者与执法人员相互打游击的情况。
2、对城区市容乱象进行分区管理,多举措细化职责范围内“市容秩序、门前三包”等黄线范围内外的管控手段。
(五)加强执法为民的保障能力,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1、建立科学规范的网格化日常管控模式,完善重大任务执法保障模式,逐步推行阳光执法,构建新型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坚持“执法”为民宗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重点体现在市容市貌、无照商贩、违法建设、交通占道、噪声污染等方面强化的服务保障能力。
2、加快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城市综合执法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体系。完善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系统运行模式,依托贵阳市12345公共服务平台、“百姓拍”APP等公共平台,更好地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信息发布,及时掌握城市管理动态,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综合性公共服务。
(六)加强全区违法建筑管控,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案例,通过大量的实际案例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各属地街道、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办案效率,使人民群众满意。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7.6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收入10.84万元。部门预算总收支7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14万元,项目支出88.36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68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0.3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4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总体支出减少,如:城管执法装备购置经费减少66.82万元;采购制式服装项目减少159.53万元;百姓APP平台奖励款减少10万元;户外广告牌拆除经费减少10万元等。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7.6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收入10.84万元。总体较上年减少689.08万元,其中:基本收入减少340.35万元,项目类收入减少34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总体支出减少,如:城管执法装备购置经费减少66.82万元;采购制式服装项目减少159.53万元;百姓APP平台奖励款减少10万元;户外广告牌拆除经费减少10万元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1.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6.6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3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13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85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8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345.59万元,(2120104)城管执法69.52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万元,(2121301) 城市公共设施支出10.8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7.9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50.14万元(人员经费586.45万元,公用经费63.69万元),较上年减少340.35万元,项目支出88.36万元,较上年减少34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总体支出减少,如:城管执法装备购置经费减少66.82万元;采购制式服装项目减少159.53万元;百姓APP平台奖励款减少10万元;户外广告牌拆除经费减少10万元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4万元。较上年减少68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0.3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4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总体支出减少,如:城管执法装备购置经费减少66.82万元;采购制式服装项目减少159.53万元;百姓APP平台奖励款减少10万元;户外广告牌拆除经费减少1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72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14万元,项目支出77.52万元。
较上年基本支出减少340.35万元,项目类支出减少359.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总体支出减少,如:城管执法装备购置经费减少66.82万元;采购制式服装项目减少159.53万元;百姓APP平台奖励款减少10万元;户外广告牌拆除经费减少10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6.45万元,公用经费63.69万元。人员经费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绩效等工资性支出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公用经费用于日常办公、邮电、差旅、印刷等费用支出,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工会经费支出以及发放在职人员车补。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减少26万元,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是统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口径。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26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是统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口径。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4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10.84万元,较上年增加10.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拆违经费支出10.8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8.5万元,基本支出650.14万元,项目支出88.36万元。2024年,我单位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加大违法建设管控力度。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今年我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96万元,下降9.85%。增减原因为人员调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179.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9万元,固定资产78.47万元。我单位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88.36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1.拆违经费。款项:2120104、2121301;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委托业务费;项目资金:50万元;本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6.77%,项目概况:通过拆违整治工作,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筑,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筑,促进低端产业调整,控制地区人口规模,提升城市环境形象;用途:城市美化;使用方向:城市美化。
2.大队车辆经费及运行经费。款项:2120104;项目资金:17万元;本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2.3%,项目概况:对辖区内市容市貌巡逻、管理,违法建筑进行巡逻、管控,城市绿化的维护、管养的车辆的加油及维修维护费,以及租赁新能源车辆的电费;用途:日常运行;使用方向:日常运行。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212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2120104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
附件2:花溪区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大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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