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市政管理所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3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对花溪区城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雨污管网,城市路灯,桥梁,广场,夜景设施等的管理及维护,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的审批和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2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市政管理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单位编制人数11人、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3人、离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完善提升公共服务设施。针对管辖范围内无障碍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保障设施设置合理、通畅,对移交道路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核实并督促道路建设单位合理完善。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7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4.2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收入1000万元。部门预算总收支217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5万元,项目支出2004.27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37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0.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总体支出减少,如:移交道路市政维修维护项目增加423万元;花溪区道路整治项目减少600万元;市政道路及路灯等维修维护项目减少200万元等。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7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4.22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收入1000万元。总体较上年减少372.88万元,其中:基本收入增加8万元,项目类收入减少380.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收入总体减少,如:移交道路市政维修维护项目增加423万元;花溪区道路整治项目减少600万元;市政道路及路灯等维修维护项目减少200万元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74.2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7.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124.25万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73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74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69.8万元,(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100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169.95万元(人员经费156.75万元,公用经费13.2万元),较上年增加8万元,项目支出2004.27万元,较上年减少380.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总体减少,如:移交道路市政维修维护项目增加423万元;花溪区道路整治项目减少600万元;市政道路及路灯等维修维护项目减少200万元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7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4.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37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0.8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总体减少,如:移交道路市政维修维护项目增加423万元;花溪区道路整治项目减少600万元;市政道路及路灯等维修维护项目减少200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17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5万元,项目支出1004.27万元。
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8万元,项目类支出减少1176.2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类支出总体减少,如:移交道路市政维修维护项目增加423万元;花溪区道路整治项目减少1595.4万元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75万元,公用经费13.2万元。人员经费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绩效等工资性支出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公用经费用于日常办公、邮电、差旅、印刷等费用支出,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工会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4.9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减少30%,减少主要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上年度预算相比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9万元,较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30%,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1000元,较上年增加79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贵阳市花溪区道路整治项目支出1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2023年本单位拨款收支总预算2174.22万元,基本支出169.95万元,项目支出2004.27万元。2023年,我单位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做好以下工作:1.完成新增市政道路的移交养护工作。2.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今年我单位的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2.22%。增减原因为人员调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1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合计1576.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8.1万元,固定资产1.57万元。我单位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04.27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1.移交道路市政维修维护费。款项:2120399;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委托业务费;项目资金:870万元;本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40.01%,项目概况: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运行质量为目的,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监督、管理的职能,明确考核宗旨、规范考核程序,按照“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量化考核、按质付费、服务民生、公开透明”的原则。;用途:市政设施;使用方向:市政设施。
2.灯笼采购项目。款项:2120102;项目资金:24.83万元;本项目占预算总额的比重为1.14%,项目概况:为花溪区营造了良好的、吉祥的节日氛围;用途:用于城市美化;使用方向:用于城市美化。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6.212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2120199其他城市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六、2023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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