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概况: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1、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制度、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和组织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 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 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的零售经营许可工作。
(五)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其他违法行为。
(六)督促指导工矿商贸行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依法组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督促落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和指导、协调工作。督促检查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与督促检查煤矿企业贯彻落实技术标准和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监督检查煤矿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工作情况。
(十)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行业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花溪区安监局下属事业单位二个,其中:
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副科级全额事业拨款单位;花溪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 6 个科室,下属 二个单位(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花溪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和所属花溪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单位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56.13万元,与2016年563.22相比,增加92.91万元,增长16.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9.9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25万元,专项经费增加8.67万元。(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6.1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63万元,占81.81%;项目支出100万元,占18.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56.13万元。与2016年563.22相比,增加92.91万元,增长16.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9.9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25万元,专项经费增加8.67万元。。(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563.22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13.59万元,减少2.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25.8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59万元,专项经费增加8.6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支出(2080505款35.17万元,占6.40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26.96万元,占4.91 %;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款)0.50 万元,占0.09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支出(2150601款)387万元,占70.41%;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150699款)100万元,占18.1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693.69 万元,支出决算为 549.6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7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拨年终目标奖转结余106.50万元,职工人员减少及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预算调减37.56万元。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6.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2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9万元,比上年9.09万元减少0.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7万元,占94.06%,比上年8.79万元减少0.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占5.94%,比上年0.30万元增加0.23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市安监局巡查、检查安全生产业务工作量增大、导致业务接待次数增多,费用也随之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7万元。主要用于汽车保险、维修保养、油费等。2017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3万元,主要是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市安监局巡查、检查安全生产业务工作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7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9万元,比2016年增加3.59万元,增长17.95%,主要原因是增加残保金、工会经费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资金使用效果:2017年财政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分配合理,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良好,使得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历来最好成绩。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15(类)06(款)01(项):反映国家安全生主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十八)215(类)06(款)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九)210(类)11(款)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210(类)11(款)99(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208(类)05(款)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