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24年度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全域旅游业发展、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指导全域旅游工作;提出全域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拟定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2)根据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花溪全域旅游发展计划及总体规划,统筹全域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青岩古镇、湿地公园(花溪公园)、天河潭等为重点区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开发工作。(3)牵头全域和重点景区(景点)的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项目建设的初审和申报工作;参与协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林业规划等专项规划及管理工作。(4)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全域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旅游+”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全域范围内、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旅游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5)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并按照标准组织实施;申报和指导旅游区(点)的等级评定;申报和指导星级宾馆酒店的评定和建设;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6)统筹协调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全域旅游综合执法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的其他综合执法或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的涉旅派出机构的工作。(7)统筹协调开展全域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旅游推广促销活动、全域重点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议和与旅游相关的大型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8)推动旅游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省、市制定的出境旅游政策,管理区内旅游涉外事务。(9)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域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加强对旅游经营体制改革的指导,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10)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税收征管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青岩古镇、湿地公园、天河潭等)的统计、物价、审计、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城市管理工作。(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3日成立,根据职责,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内设机构6个(正科级),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财政审计部、规划建设部、对外联络部,产业发展部、应急管理部,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旅管委下设三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花溪全域旅游和文化事业发展中心、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其中: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花溪全域旅游和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纳入委机关核算;花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1、旅管委核定行政编制15名,总编制不超过20名。设党工委书记1名(由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兼任),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1名(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1名(分管常务工作,正县级),党工委副书记1名(副县级),管委会副主任1名(副县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文旅委行政人员上年末实际在岗12人,本年末实有人数为13人。
2、花溪区青岩景区管理处核定编制14个,上年末在岗11人,本年末实际在岗11人;
3、花溪区文化和全域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0个,上年末实际在岗7人,本年调入2人,年末实际在岗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各单位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83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0.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830.6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36.92万元,项目支出193.70万元。2024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8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56万元,主要原因为1、本年职工人数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34.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本预算包括本单位及二级单位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83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0.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830.6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36.92万元,项目支出193.70万元。2023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8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56万元,主要原因为1、本年职工人数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34.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0.6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为:(20701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93.01万元;(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33.7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50.70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3.84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92万元(人员经费589.82万元,公用经费47.1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23.56万元,主要原因为1、本年职工人数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34.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0.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8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56万元,主要原因为1、本年职工人数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34.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68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92万元(人员经费589.82万元,公用经费47.1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23.56万元,主要原因为1、本年职工人数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34.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6.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9.82万元,公用经费47.1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42万元,与上年度预算相比减少68万。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较上年减少30万元,下降100%。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较上年减少38万。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0万元,较上年无增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花溪文旅抢抓贵阳“强省会”战略实施重要机遇,围绕“两大提升”,聚焦“三大要素”,深入实施“四大行动”,按照“一二三四”思路,坚定不移实施文旅活区战略,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助推花溪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高质量发展,奋力在“强省会”和高质量发展中走前列、作表率。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今年我单位本级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8万元,上升5.80%。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从而办公费用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今年我单位及下属2家二级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12万元,其他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国有资产合计106.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7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9.2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9.10万元。文旅委机关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机关事务局划拨,不属本部门资产),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资产较上年的增减变动情况须说明可列表说明各单位的具体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93.7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一是管委会专项运转经费,本年预算安排60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日常运转工作;二是花溪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额133.70万元,主要用于文旅委规建部、产业部、对外联络部、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履行各部门职责开展相关文旅活动及规划编制等工作等等。
五、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附件:花溪区2024年部门调整预算公开套表 (文旅委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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