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全域旅游业发展、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指导全域旅游工作;提出全域旅游业发展的建议、拟定旅游业管理的规章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区全域旅游的综合执法。(2)根据花溪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花溪全域旅游发展计划及总体规划,统筹全域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青岩古镇、湿地公园(花溪公园)、天河潭等为重点区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开发工作。(3)牵头做好全域旅游重点景区(景点)的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项目建设的初审和申报工作;参与协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土地规划、城市规划、林业规划等专项规划及管理工作。(4)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全域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以“旅游+”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措施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全域范围内、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旅游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旅重点区域的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5)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并按照标准组织实施;申报和指导旅游景区(点)的等级评定;申报和指导星级宾馆酒店的评定和建设;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6)统筹协调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全域旅游综合执法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的其他综合执法或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的涉旅派出机构的工作。(7)统筹协调开展全域旅游整体形象宣传、重大旅游推广促销活动、全域重点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议和与旅游相关的大型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8)推动旅游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国家、省、市制定的出境旅游政策,管理区内旅游涉外事务。(9)指导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域旅游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加强对旅游经营体制改革的指导,促进旅游企业的发展。(10)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做好税收征管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域涉旅重点区域(青岩古镇、湿地公园、天河潭等)的统计、物价、审计、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城市管理工作。(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8月3日成立,根据职责,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内设机构5个(正科级),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财政审计部、规划建设部、对外联络部,产业发展部,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旅管委下设两个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花溪区青岩管理处(非独立核算单位)和花溪区文化和全域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二级事业单位青岩管理处及花溪区文化和全域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决算。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933.52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587.28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活动开展受到影响,项目收支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9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6.56万元,占99.09%;其他收入17.2万元,占0.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0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12万元,占25.86%;项目支出1,411.06万元,占74.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876.56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515.78万元,下降21.56%。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活动开展受到影响,项目收支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5.78万元,下降21.56%。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活动开展受到影响,项目收支下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策性其他专项(2022年“花溪之夏.避暑季”系列活动资金补助)99.14万元,占5.28 %;2070101(行政运行)收入433.96万元,占 23.13%;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132.10万元,占7.04 %,分别是管委会专项运转经费112.95万元、青岩古镇景区保护及治理工作经费16.64万元、公益性岗位经费2.51万元;2070113(旅游宣传)全域旅游开发营销专项资金79.14万元,占4.22 %:其中: 全域旅游、“溪山春兴”、“四月八”等宣传高杆广告制作费用3.74万元、青岩镇龙井村传承弘扬布依文化补助资金13.13万元、“天天六月六系列活动”项目18.32万元、花溪文旅品牌新媒体年度运营推广项目39.75万元、花溪区全域旅游媒体记者联盟项目1.02万元、《花溪文化旅游丛书》第一辑征编工作项目3.18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56.65万元,占29.66 %,分别是石板镇芦荻村大寨组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黔财预【2022】81号)38.79万元、《花溪国际山地运动休闲度假策划及概念性规划》项目19.58万元、花溪区旅游产业专项资金498.2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28.03万元,占1.49 %;2100410(疫情防控经费)517.41万元,占27.57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3.14万元,占0.70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6.29万元,占 0.8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收入0.70万元,占0.04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96.97万元,调整预算为206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因疫情原因,活动开展受到影响,项目收支下降。其中: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策性其他专项(2022年“花溪之夏.避暑季”系列活动资金补助)99.14万元、完成预算的99.14%;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433.96万元,完成预算的97.95%;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2.10万元,完成预算的82.35%,分别是管委会专项运转经费112.95万元、青岩古镇景区保护及治理工作经费16.64万元、公益性岗位经费2.51万元、财政代管资金26.62万元;2070113(旅游宣传)盘活资金支出79.14万元,完成预算的55.22%,预算率不高的原因为项目未按合同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不予付尾款。其中: 全域旅游、“溪山春兴”、“四月八”等宣传高杆制作费用3.74万元、青岩镇龙井村传承弘扬布依文化补助资金13.13万元、“天天六月六系列活动”项目18.32万元、花溪文旅品牌新媒体年度运营推广项目39.75万元、花溪区全域旅游媒体记者联盟项目1.02万元、《花溪文化旅游丛书》第一辑征编工作项目3.18万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支出556.65万元,完成预算的85.30%,分别是石板镇芦荻村大寨组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黔财预【2022】81号)38.79万元、《花溪国际山地运动休闲度假策划及概念性规划》项目19.58万元、花溪区旅游产业专项资金498.2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28.03万元,完成预算的96.60%;2100410(疫情防控经费)支出517.41万元,完成预算的99.3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14万元,完成预算的94.4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29万元,完成预算的95.8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0.70万元,完成预算的93.3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5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国内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发生;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4.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购买车险、维修费等。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及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及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82万元,比2021年增加13.65万元,增长35.75%,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文旅委机关)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87.5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本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3.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对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进行年中监控、全年绩效自评,及时反馈项目支出实施情况,切实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广度和深度。
花溪区旅游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0万元,执行数498.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6%。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从评价情况看加快了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持续推动旅游业增长,把花溪打造成为以生态为特色的世界旅游名城先行区、核心区。
管委会专项运转经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3.38万元,执行数112.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从评价情况看本年保障了花溪文旅委机关工作日常开支。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7.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为99分。从评价情况看加快了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持续推动旅游业增长,把花溪打造成为以生态为特色的世界旅游名城先行区、核心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指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旅游宣传: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二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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