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政府办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花溪区政府办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0-06-19 09:15: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0)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0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3)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 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

3. 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4. 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发送区政府的文电;办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社区)请示、报告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 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社区)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 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 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督促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8. 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统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9. 负责收集、整理并向市政府办公厅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报送政务信息;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10.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1. 负责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区政府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12. 承担外事相关工作。

13. 加强对全区金融业的服务和统筹管理。

14. 统筹牵头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5. 负责全区范围内人民防空事宜。

16. 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本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8. 职责调整。

(1) 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交由区政府办公室承担。

(2) 将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3) 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4) 将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的外事管理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5) 将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的信访局的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区信访局。

(6) 将区政府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

(7) 将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统战部。

(8) 将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区应急局。

(9) 将区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区司法局。

19.有关职责分工。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的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统筹牵头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代表出资人对区属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参与监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协助企业主管部门指导、协调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区属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组织协调全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指导区属国有企业的班子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下属5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办公室机关;全额事业单位5个,为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其中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设9个内设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文书科、政务公开科(信息科)、行政后勤科、金融(国资)科、人防科、区政府总值班室。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按有关章程、规定设置,负责相关工作。

(三)部门人员构成

1.区政府办公室本级编制数33名,在职实有人数22人,离退休人员33人。

2.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编制数18名,在职实有人数16人。

3.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数5名,在职实有人数4人。

4.区国资服务中心编制数8名,在职实有人数6人。

5.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编制数6名,在职实有人数1人。

6.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编制数3名,在职实有人数2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是坚持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工作;二是我办坚持贯彻党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拟定下发了《关于成立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花溪区2019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制定《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问题整改落实方案》;三是我办不断加强防空工事,定期开展防控警报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了相关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同时积极配合市人防办完成相关工作;四是认真办理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收到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4件,目前已完成全部办理工作。收到区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135件、区政协交办的委员提案70件,已将办理任务分解到花溪区、经开区、贵安新区涉及各单位,目前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成;五是严格执行《区政府工作规则》、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加强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没有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外事接待工作上出现失误和违纪行为,同时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为区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提供了安全保障;六是在办公室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财政管理制度,搞好部门预算工作,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办公室行政经费的使用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单位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数为157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5.4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57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61万元,项目支出663.83万元。2020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5.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信访局整体划转,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36.9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搬迁,租赁办公室增加办公费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7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5.4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5.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信访局整体划转,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36.9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搬迁,租赁办公室增加办公费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20年部门预算中,预算总支出1575.45万元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11.61万元,项目支出663.83万元)用在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2010301)预算支出为786.19万元(属于基本支出),人员支出712.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机关运行经费73.67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预算支出数为663.83万元(属于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36.95万元。其中:2020年贵州省电子政务网平台服务费11.95万元,本年度新增项目;采购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区国资服务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区金融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含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人防机动指挥所(车)运行费用1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政府运转经费286.88万元,较上年增加35万元;政府总值班室人员劳务派遣项目45万元,本年度新增项目;政务大厅场地租用费及物管费200万元,本年度新增项目;政务中心工作经费90万元,较上年增长6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57万元(属于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8.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7.45万元(属于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5.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60.5万元(属于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48万元,较上年减少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5.4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57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61万元,项目支出663.83万元。2020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5.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信访局整体划转,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36.9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搬迁,租赁办公室增加办公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57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61万元,项目支出663.83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5.23万元,机构改革,信访局整体划转,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36.95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地搬迁,租赁办公室增加办公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7.95元,公用经费73.6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9.6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14.45%,增减少主要原因是实际来访数量减少,加强公车管理。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9万元,较上年减少4.9万元,下降50%,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管理,减少接待批次。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4.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4%,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0)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发挥了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1.强化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协调服务能力目标;2.发挥督办督查职能,推进各项工作开展;3.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4.维护全区金融稳定,提供金融协调服务;5.推动智慧政务建设,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1-1、11-2)

政务大厅房租和物管费200万,租赁场地为花溪区两夹坡大数据综合产业园项目3号楼1-4层,面积5779.01㎡,物业服务符合规范,绿化达到一定规模,垃圾及时处理,安保服务到位;改善大厅人流拥挤、改善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提供整洁舒适的政务服务环境,确保大厅运行及办事窗口正常运转;完善基础设施,美化环境,规范服务,展示窗口良好形象,使办事群众(企业)感觉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办事顺畅。政务中心工作经费90万,满足大厅35家窗口单位和服务企业办公需求,推进“标准化”硬件环境建设。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实现“一站式”审批,达到群众办事“进一扇门”的目标;推进大厅“规范化”管理,以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为标准,着力于“四个围绕”推进网厅办事指南精细化,逐步开通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任务,以大数据为抓手,倾力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打造良好窗口形象,优化营商环境。使办事群众(企业)感觉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办事顺畅。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0年区政府办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75.4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28万元,下降0.01%。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 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为确保政府工作正常运转,2019年度会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进行更新,具体采购金额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年初,房屋建筑物4730平方米,账面价值547.99万元,房屋坐落于花溪区贵筑路92号(老政府大院)。公车改革后保留13辆,车辆价值189.42万元,因车辆老化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较高。其他资产1682.72万元,除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还包含行政办公大楼和刑侦审判大楼搬迁采购的办公设备、家具。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下列部分专有名词解释以市财政局为例,各单位可参照省财政厅挂网的对口省级单位公开的此部分内容修改后挂网。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支出科目,选取5-8个专有名词参照科目书进行描述编写。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财政局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财政局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指财政局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政府收支科目中2010301至2010350科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6.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收支科目中2101101至2101103科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2020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详见附件3)

(一)部门收支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附件:2020年花溪区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区政府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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