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三、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专有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区经济和社会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区政
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交给区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4、处理各乡(镇)、社区和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5、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社区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办理市人大、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区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
8、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社区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负责拟订全区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并指导、督促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11、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12、指导协调各乡(镇)、社区,区政府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
13、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审查修改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制度草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行政赔偿等事项。
14、负责接待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外区(市、县)人民政府副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及区政府其他重要客人;承担外事侨务的相关工作。
15、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区政府机关、办公室内部管理、公务车辆分配和安全保卫工作。
16、协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督促检查各乡(镇)、社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情况。
17、加强指导推进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和关键领域。
18、强化所监管国有资产经营的财务监督、风险控制、经济责任审计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19、加强对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益保障的职责。
20、加强对全区金融业的服务和统筹管理。
21、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即办公室机关;全额事业单位3个,为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其中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内设5个内设科室,分别为秘书一科、秘书二科、信息科、行政后勤科、文书室。还包括7个其他机构,分别有区国防教育办、区信访局、区应急办、区国资办、区金融办、区人防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外事侨务办。
区群工中心财务未独立,预算安排在政府办公室核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1.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含区国防教育办、区信访局、区应急办、区国资办、区金融办、区人防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外事侨务办)编制数51名,在职实有人数38人,离退休人员30人。
2.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编制数18名,在职实有人数8人。
3.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数5名,在职实有人数5人。
4.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编制数3名,在职实有人数2人。
5.区群众工作中心编制数12名,在职实有人数9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及责任分解表明确的生态文明、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区经济和社会的有关事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区委常委会议定事项、区委书记批示重要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明确的专项工作任务。2018年,完成区委常委会督办件13项;共督办落实区长重要批示7项,完成3项;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60项,完成32项。制定《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制度》《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制度》《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筹办工作细则及职责分工》等相关制度,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为做好公文处理、会议纪律提供有力保障。紧扣区委2018年工作要点和2018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全区上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竞赛活动,起草了《优化交通体系 推进全域旅游》《大力实施“五大工程”,推进乡村“五个振兴”》等多篇调研报告。在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四次全会中,积极参与了《大生态战略花溪十大行动》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单位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数为157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8.7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57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85万元,项目支出541.88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5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3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项目支出减少691.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预算安排经费及项目减少,其中主要是人防体验馆项目建设项目经费及人防机动指挥所车辆购置预算未安排。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7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8.7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减少5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3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项目支出减少691.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预算安排经费及项目减少,其中主要是人防体验馆项目建设项目经费及人防机动指挥所车辆购置预算未安排。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预算总支出1578.73万元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36.85万元,项目支出541.88万元)用在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2010301)预算支出为865.33万元(属于基本支出),人员支出778.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机关运行经费86.81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预算支出数为526.88万元(属于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33.12万元。其中:金融办工作经费(含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信访救助工作经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政务中心工作经费3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经费7.5万元,属本年度新增项目;政府运转经费251.88万元,较上年减少30.12万元;国资办工作经费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法制办工作经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应急办工作经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国教办工作经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信访局驻京维稳工作经费20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采购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交管局60名交警协勤工作经费18万元,属本年度新增项目;群工中心信访问题救助金(经开区)1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群工中处理重大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经费(经开区)2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五级大数据视频接访系统(经开区)68.5万元,属本年度新增项目;群工中心工作经费35万元,较上年减少35万元;群工中心驻京郑州会议组维稳经费1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99)预算支出数15万元(属于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58.44万元,主要减少人防业务支出,花溪区人防机动指挥所建设及人防体验馆建设相关经费。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75.96万元(属于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32.96万元(属于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62万元(属于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6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8.7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57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85万元,项目支出541.88万元。2019年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5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3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项目支出减少691.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预算安排经费及项目减少,其中主要是人防体验馆项目建设项目经费及人防机动指挥所车辆购置预算未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57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85万元,项目支出541.88万元,较上年减少5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8.37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项目支出减少691.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预算安排经费及项目减少,其中主要是人防体验馆项目建设项目经费及人防机动指挥所车辆购置预算未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0.04万元,公用经费86.8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4.6万元,较上年减少48.4万元,下降58.31%,增减少主要原因是实际来访数量减少,加强公车管理。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8万元,较上年减少41.2万元,下降76.67%,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管理,减少接待批次。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4.8万元,较上年减少16.2万元,下降39.51%,减少原因是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开支。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车改后保留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省市、区大型活动发生的车辆租用费等。
4.公务用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81万元,较上年增加18.96万元,增长27.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为确保政府工作正常运转,2019年度会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进行更新,具体采购金额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房屋建筑物4730平方米,账面价值547.99万元,房屋座落于花溪区贵筑路92号(老政府大院)。公车改革后保留13辆,车辆价值189.42万元,因车辆老化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较高。其他资产1682.72万元,除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还包含行政办公大楼和行侦审判大楼搬迁采购的办公设备、家具。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支出安排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政府收支科目中2010301至2010350科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九)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收支科目中2101101至2101103科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2019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9年3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