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区经济和社会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交给区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
4、处理各乡(镇)、社区和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5、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社区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7、负责办理市人大、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区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
8、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收集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社区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负责拟订全区应急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划建议,指导、督促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并指导、督促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11、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12、指导协调各乡(镇)、社区,区政府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
13、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审查修改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制度草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行政赔偿等事项。
14、负责接待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外区(市、县)人民政府副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及区政府其他重要客人;承担外事侨务的相关工作。
15、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区政府机关、办公室内部管理、公务车辆分配和安全保卫工作。
16、协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督促检查各乡(镇)、社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情况。
17、加强指导推进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和关键领域。
18、强化所监管国有资产经营的财务监督、风险控制、经济责任审计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19、加强对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益保障的职责。
20、加强对全区金融业的服务和统筹管理。
21、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办公室本级、办公室所属职能机构及代管相关单位决算。具体包括:办公室本级、区国防教育办、区信访局、区应急办、区国资办、区金融办、区人防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区群工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1、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含区国防教育办、区信访局、区应急办、区国资办、区金融办、区人防办、区政府法制办)编制数51名,在职实有人数41人,离退休人员31人。
2、区政务服务中心编制数10名,在职实有人数9人。
3、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数5名,在职实有人数5人。
4、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编制数3名,在职实有人数1人。
5、区群众工作中心编制数9名,在职实有人数8人。
需要特殊说明的是,群委群工委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网格中心人员经费在我办发放,报表统计数字里含群工委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网格中心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7人。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697.86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893.09万元,降低24.87%。主要原因是财政大预算2015年度预算安排在我办的预算2016年度调整到其他部门拨款,由各部门拨款支出,减少了我办2016年度的收支数。
(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90.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0.2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0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9.29万元,占50.72%;项目支出1,281.92万元,占49.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697.86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893.09万元,降低24.87%。主要原因是财政2015年度大预算安排在我办,2016年度的大预算调整到其他部门拨款支出,减少了我办2016年度的收支数。
(五)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67.62万元,降低20.42%。主要原因是财政2015年度大预算安排在我办,2016年度的大预算调整到其他部门拨款支出,减少了我办2016年度的支出数。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2.52万元,占98.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69万元,占1.8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2453.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01.2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年初结余307.63万元在本年支出(含上年度项目预支付款项,项目在今年完成在本年度列支)。其中:
(1)行政运行(款项2010301)。当年预算为102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70.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3.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在年末12月普调人员工资及津贴待遇增加行政人员支出,也存在以前年度结余在本年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项2010302)。当年预算为841.71万元,支出决算为896.7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6.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完成的项目支出在本年支出。
(3)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项2010399)。当年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5.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花溪区人防机动指挥所的车辆购置、通信指挥装备购买是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采购,本年度未完成采购此笔预算未拨款支出。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项2019999)。当年预算为356.02万元,支出决算为356.02万元。
(5)行政单位医疗(款项2100501)。当年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8.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38%。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
(6)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款项2100599)。当年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3.33%。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
(六)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9.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09.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2.06万元,,比上年减少112.39万元,降低68.34%,减少原因是加强保留公务车辆管理和维护,减少接待批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6万元,占2.61%,比上年减少4.55万元,降低77.02%,我办因公出国(境)都是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准后参加上级部门的组团出国(境),差旅报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依据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7万元,占46.24%,比上年减少87.91万元,降低78.5%,加强公车管理,降低油料耗用;公务接待费支出26.63万元,占51.15%,比上年减少19.94万元,降低42.81%,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减少接待批次,根据要求绝不使用高档酒。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6万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是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赴台湾参加筑台两地农业合作招商推荐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7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后保留车辆的保险费及车辆维修费等。2016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但车改后保留车辆13辆。
3、公务接待费26.63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63万元,主要是省外各级部门因公到我区参观学习、观摩,对大型投资型企业招商引资等公务接待。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1,26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93万元,比2015年增加80.88万元,增长278.32%,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预付款占用结余资金未列支等情况,属于呆账死帐清理范畴在本年度列支增加支出金额。机关运行经费一般指基本支出,但我办增加的80.88万元支出主要是因新旧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衔接问题存在的差异,本次清理的账务主要特指的是原政府机关经费里的项目支出类。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23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1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实行车改后,只保留公务用车13辆。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积极落实区级目标任务
一是切实做好困难人员、特殊人群、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深入开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八大工程”,建立以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的创业服务体制机制。二是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及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养老保险费及时征缴和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三是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实现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下降2%,单位建设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6%,完成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及计生三结合帮扶,建立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含社区)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主要指标,贯彻落实《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四是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暨“多彩贵州文明行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为载体,大力整治环境卫生秩序“脏乱差”现象,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认真完成责任分解涉及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五是落实完成综治、维稳、反邪、禁毒、社会治理和群众工作、拥军爱军贵阳行动“十个一”实施内容及创建国家全域旅游先行示范区工作任务,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六是完成国家、省和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革任务,支撑GDP增长指标,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确保增长20%,完成2家服务企业新增上规任务。
(二)、认真完成部门目标任务
一是围绕《2016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狠抓贯彻落实,协助完成区政府领导主办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积极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二是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审查修改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制度草案,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行政赔偿等事项。三是做好办公室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强政府网上办事功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及时处理好各乡(镇)和区政府各部门报送人民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做好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区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四是按照分工负责与项目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区领导工作安排,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建立区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协助好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做好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1(类)03(款)01(项),简称2010301,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201(类)03(款)02(项),简称2010302,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201(类)03(款)99(项),简称2010399,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十)201(类)99(款)99(项),简称2019999,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一)210(类)05(款)01(项),简称2100501,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210(类)05(款)99(项),简称2100599,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