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04 13:29:0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五)名词解释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具体职能是所有国家机关中最多,最复杂的一个。

花溪公安分局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我分局下设机关及业务大队15个,派出所14个,其中治安所1个,户籍所13个。

(三)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无下属单位,列入预算单位的即: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构成:

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总编制数367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民警数347名,工勤人员编制数20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354人(在职民警343人,工勤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92人(离休2人,退休90人)。增加新警2人,2人调出,退休9人,离休人员1人死亡。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2024年,分局将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省厅“7861”和市局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12431”具体工作抓手。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表1-3)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9502.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80.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21.99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8780.39万元。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9502.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780.3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721.99万元。本年支出中:本年支出中:公共安全支出1758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4万元。

2024部门预算总支出19502.38万元

(2040201)行政运行6894.6万元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80.08万元

(2040220)执法办案6501.64万元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771.72万元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34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6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60万元

(2101199)行政工伤保险24万元

(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9万元。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601.78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比2023年预算增加601.78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8780.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80.3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21.9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80.39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878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80.39万元。

(2040201)行政运行6894.6万元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80.08万元

(2040220)执法办案6501.64万元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771.72万元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34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6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60万元

(2101199)行政工伤保险24万元

(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9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18780.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01.78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19502.3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897.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3.83万元,项目支出6078.88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9.17万元,主要是公安机关辅助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75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2024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23.83万元(人员经费12214.83万元,公用经费120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8)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10)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77万元;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支出内容主要包括国内相关部门、单位来花溪区开展公务活动和有关企业来访产生的接待费,以及全省、市、区各类大型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5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购置费22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28辆,较上年无变化。

(八)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详见表11)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86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76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101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1085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九)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详见表12)

无此项支出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

本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填报,所属单位无须填报。应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按照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测算费用,科学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绩效目标公开情况将纳入2024年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请各部门重视。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4、15)

第一,以队伍建设为“一个核心”,坚持严管队伍“零容忍”。第二,强化刑侦和治安打击“两翼齐飞”,提升专业打击能力,着力探索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

第三,用机制破解体制难题,探索在基层有效整合警力的“四大机制”。第四,深化国家安全、民生警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三个观念”,以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为牵引夯实“三安”根基。第五,以强目标为牵引,抓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情况: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209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40万元、交通补助3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等。2024年部门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同口径预算增加306.5万元,增加25.35%,主要原因是:具体原因是财政下达交通补贴费用2024年在办公费中体现。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1195.94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450.82平方米,车辆149辆。2024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765万元,主要是:购置执法执勤用车440万元、办公设备110万元、家具90万元、专用设备120万元等。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9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078.55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中安排的重要项目有2个,“平安花溪”,金额630万元,主要用于辅警队伍建设;二是二十大安保补助,金额336.5万元,主要用于二十大安保期间人员补助。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

附件:贵阳市公安花溪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