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具体职能是所有国家机关中最多,最复杂的一个。
花溪公安分局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分局下设机关及业务大队15个,派出所19个,其中治安所3个,户籍所16个。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无二级单位。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1。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0,295.88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748.09万元,增加9.42%。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减少253.67万元,疫情防控经费增加358万元、二十大专项经费增加100元、基本支出增加137.96万元、看守所所外就医增加110万、看守所嫌疑人体检费5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78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77.76万元,占96.94%;其他收入604.41万元,占3.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87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8.33万元,占47.42%;项目支出10,450.63万元,占52.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9,177.76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847.36万元,增加10.6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减少253.67万元,疫情防控经费增加358万元、二十大专项经费增加100元、基本支出增加137.96万元、看守所所外就医增加110万、看守所嫌疑人体检费51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76.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71.08万元,增加10.8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增加358万元、二十大专项经费增加100元、基本支出增加137.96万元、看守所所外就医增加110万、看守所嫌疑人体检费51万元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4类(公共安全支出)支出16,623.53万元,占86.68%;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3.32万元,占5.44%;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809.45万元,占 4.22%,224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700万元,占 3.6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28.6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调减看守所监管场所运行费用210.95万元,移动警务终端调减62.49万元,留置看护队经费调减8.1万元,党的二十大专项工作经费调增100万元,看守所嫌疑人体检费调增51万元,民警体检费调增40万元,戒毒所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调增50万元等。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261.43万元,支出决算为7,93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调整减少人员经费247.16万元,决算数为据实支付数据。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43万元,支出决算为64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中预算调整追加办公办案补助经费10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5358.61万元,支出决算为5,27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平安花溪建设经费巡防人员工资、社保据实拨付使用。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65.86万元,支出决算为2,77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中预算调整调减看守所监管场所运行费用210.95万元,移动警务终端调减62.49万元,留置看护队经费调减8.1万元,党的二十大专项工作经费调增100万元,看守所嫌疑人体检费调增51万元,民警体检费调增40万元,戒毒所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调增50万元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67.94万元,支出决算为47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前退休人员增加,导致支出数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8.8万元,支出决算为4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调减30万元,养老支出年度经费据实拨付使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6.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调增120万元职业年金年度经费据实拨付使用。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预算调整增加疫情防控经费500万元,实际支出358.49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2.54万元,支出决算为43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调减10万元,单位医疗经费年度为据实拨付使用。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年度经费为据实拨付使用。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700万,支出决算为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增加700万元作为消防大队装备购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2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1.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237.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0万元,支出决算为512.3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12.67万元,比上年增加235.91万元,增长45.98 %,原因是车辆购置费及运行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0.86万元,占41.15%,比上年增加210.86万元,增加原因是2022年购置新车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1.53万元,占58.84%,比上年增加24.77万元,增长8.2 %,增加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车辆运行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0.055%,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是产生外事接待1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70万元,支出决算为512.39万元,完成预算的89.89 %,主要原因是与2021年相比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24.77万元;2021年车辆购置在其他交通工具购置中反应,2022年按照我局保留的车编为执勤特种专业用车,考虑到执勤特种专业用车应属于公务用车序列,应在公务用车购置费反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10.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10.86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1.5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处突维稳及车辆维修保险费等。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4%,主要原因是本年产生外事接待一批次。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8万元,主要是外事接待1批。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7.15万元,比2021年增加114.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7.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8.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8.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7.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0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03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及纳入部门决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开展自评25项,涉及资金7970.2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党的二十大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从评价情况看绩效目标已按照要求完成。下一步将进一步严格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申报质量,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2.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53万元,执行数3250.62万元,完成预算的94%。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从评价情况看完成情况较好,下一步加强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2)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70.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为98分。从评价情况看对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进行年中监控、全年绩效自评,及时反馈项目支出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培训,对这项工作的熟悉程度还不够。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结合应用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加强对有关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树立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确保绩效目标申报质量,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在预算编制环节,结合部门职能、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任务等信息,分类设定预算绩效管理目标,量化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有利于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体系的良好运作。在预算执行环节,要将绩效跟踪与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进行融合,监控项目实施进程、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当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有关措施予以纠正。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204(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指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204(类)02(款)20(项):执法办案,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十三)204(类)02(款)99(项):其他公安支出,指反映各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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