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13 17:43:43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具体职能是所有国家机关中最多,最复杂的一个。

  花溪公安分局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1,763.07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357.77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

  (二)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125.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5.1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20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5.36万元,占70.31%;项目支出3,029.3万元,占29.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1,763.07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357.77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

  (五)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4.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9.83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万元,占0.05%,204类(公共安全支出)支出9967万元,占97.67%;

  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230.2万元,占 2.2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27.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4.65万元,增长58.76%。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并增加人员支出。其中:

  (1)2040201科目(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4116.07万元,支出决算为6945.12万元,增长68.73%。原因2015年决算中包含年终目标奖1879.41万元、年终成果奖164.1万元,购房补贴376.89万元,改革性补贴221.71万元,附加性补贴53.26万元,合计2695.37万元,决算支出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①调整预算增加人员支出数②预拨财政大预算安排目标奖及成果奖。

  (2)2100501科目(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08.52万元,支出决算为230.2万元,增长10.4%,原因为调整预算增加。

  (3)2040204科目(治安管理),年初预算为1687.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13万元,增长0.69%,增长原因上年结转支出11.73万元。

  (4)2040206科目(刑事侦查),年初数为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为1283.90万元,本年上级下达中央专款1083万元,支出决算为875.09万元,支出数含上年结转结余。

  (5)2040208科目(出入境管理),年初数为0 ,上年结转结余1万元,本年上级下达专款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支出数为上年结转结余。

  (6)2040211科目(禁毒管理),年初数为0,上年结转结余为28.75万元,支出决算为28.75万元,支出数为上年结转结余。

  (7)2040215科目(居民身份证管理),年初数为0 ,上年结转结余1.92万元,本年上级下达专款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支出数为上年结转结余。

  (8)2040217科目(拘押收缴场所管理),年初数为164.36 ,支出决算为148.08万元,减少9.9%。

  (9)2040299科目(其他公安支出),年初数为251.48万元,支出决算为269.91万元,增加7.33%,增加原因为支出数含上年结余结转数。

  (六)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45.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3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4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99.96万元,比上年增加31.34万元,增长8.5%,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73万万元,占99.94%,比上年增加31.11万元,增长8.44%,增加原因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大巡逻力度,巡逻用油费用增加;再加上我局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严重,维修费用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占0.06%,比上年增加0.23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接待湖北政治部来我局开展民警训练交流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9.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7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及维修费用等。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9辆。

  (3)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主要是接待湖北政治部来我局开展民警训练交流工作。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2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0.43万元,比2014年增加30.95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账务调整2011年专项业务费为基本支出科目(当时款项列支错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共有车辆23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装甲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204(类)02(款)04(项):治安管理经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逻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204(类)02(款)05(项):国内安全保卫,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十九)204(类)02(款)06(项):刑事侦查,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二十)204(类)02(款)08(项):出入境管理,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204(类)02(款)11(项):禁毒管理,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管理工作的支出。

  (二十二)204(类)02(款)15(项):居民身份证管理,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204(类)02(款)17(项):拘押收缴场所管理,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204(类)02(款)99(项):其他公安支出,指反映各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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