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花溪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什么是地质灾害?
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花溪区主要地质灾害灾种有哪些?
花溪区共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其中滑坡3处、崩塌9处、地裂缝2处),分布于久安乡、燕楼镇、麦坪镇、黔陶乡、马铃乡、青岩镇。孕灾风险斜坡34处(其中大型1处、中型23处、小型10处),分布在我区11个乡(镇、街道),分布于青岩镇、久安乡、燕楼镇、麦坪镇、马铃乡、清溪街道办、孟关乡、阳光街道办、高坡乡、黔陶乡、溪北街道办。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地裂缝,规模以小型和中型为主。
三、方案起草依据及背景:
为切实做好全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为什么要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为每年发布一次。为做好我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重要防范区域、防范时段、防范主要任务及应对措施作出简要规划,防范遏制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指导我区开展2025年花溪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当前花溪区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怎么样?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特征、水文气象预测等因素,综合分析预测,2025年全区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地裂缝,规模以小型和中型为主。总体趋势为: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具有一定的时空规律,在汛期(5-9月底)及短时降雨量较大的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域,特别是麦坪-久安,燕楼-青岩一带需予以重点关注。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隐患不具汛期时间分布规律,在非汛期也有可能发生,应全年防范。花溪区中西部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区域属于危险性较大区域。
六、花溪区每年在哪些时间段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
根据气象数据预测,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5—9月)及短时降雨量较大的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域。人为因素和其他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应全年防范。
七、我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地区有哪些?
根据《贵阳市花溪区“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等易发区和低易发区,具体分布如下:
高易发区:麦坪镇老王冲—久安乡打通村地质灾害高易发亚区。区内断裂构造发育,走向以北东向为主,岩石节理发育,岩体破碎,表面风化强烈,植被覆盖稀疏,第四系覆盖层较厚,灾害类型以滑坡与崩塌为主,共计面积76.2平方千米,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
中易发区:燕楼镇思惹—青岩白秧岭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243.95平方千米,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区内构造发育一般,无较大破坏性构造发育,区域地质背景相对稳定,发育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
低易发区:石板镇野猪坡—孟关谷立,久安乡新庄—白岩寨,高坡乡新寨—茶山,马铃乡高山—猫脚一带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共计面积 414.71平方千米,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
八、当前我区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是什么?
1、组织领导到位。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部门责任、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灾技术支撑队伍建设。
2、灾害排查到位。各乡(镇、街道办)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原则,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并进行全面统筹。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管行业管地灾”的部门职责,对照自身行业职责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工作,将任务落实到人,在重点时段对所有区域、领域开展全覆盖大排查。
3、监测预警到位。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一点一预案”,防灾责任到人、监测责任到点、到人;根据风险预警分析,利用预警平台手机客户端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包保人员发布地灾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落实监测经费;强降雨或连续降雨等特殊时段,要加大监测力度,拓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通道,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和预报准确率。
4、宣传演练到位。各乡(镇、街道办)及责任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提升基层地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设立明显警示标识标牌,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及时向隐患危险区域内受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确保受威胁对象知晓率100%。
5、核查处置到位。对已经出现地质变形迹象的隐患点,各乡(镇、街道办)对此必须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监测责任,扎实做好监测预警预报等相关防范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好对口协作技术力量,结合“三查”调查及风险评价成果,定期核查风险斜坡各项地质要素变化情况。
6、灾害治理到位。大力实施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从源头上降低灾害风险。加强已批复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过程管理,重点强化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等的管理,确保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早日取得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谁引发、谁治理”监管原则,督促责任主体落实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费用。
7、监管监督到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求,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及人员,细化职责任务,做到责任和任务到人到事,将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8、值班值守到位。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值守制度,信息上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9、后勤保障到位。将地质灾害治理、监测员监测经费、警示标牌制作及更新、临灾避险演练经费、培训经费、宣传经费及车辆保障经费等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全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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