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贵阳市花溪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修编)(2021-2025年)》解读
一、编制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文明建设”是花溪区的立区之本,自2002年来花溪区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效发展的新路子,不断为花溪区生态文明注入新内涵,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于2019年正式获批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为迎接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对花溪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行复检,花溪区政府决定组织《花溪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修编)》(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是花溪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等相关要求,结合花溪区实际,编制了《贵阳市花溪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修编)(2021-2025年)》。
三、重点内容
《规划》主要由五大部分组成。
(一)基础条件与形式分析
花溪区处于贵阳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国家、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重大发展的战略实施,为花溪区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贵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花溪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花溪区开启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在时机和形势上都迎来了最佳机遇期。
(二)规划总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筹全局,带头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化、绿色发展之路,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要求,走出一条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果。
规划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立足实际,彰显特色;统筹协调,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规划范围:为花溪区实际管辖范围,4镇5乡、4个街道办共99个行政村,规划总面积为71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规划目标:2021年-2023年通过生态文明的巩固深化,确保各项指标稳中有升,为国家、省两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三年复核验收工作筑牢基础。2023-2025年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促进形成生态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优良、生态空间合理、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生活和谐、生态文化繁荣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规划指标:由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共计35个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16项。
(三)重点任务
1、健全生态制度体系。完善生态保护制度,建立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制度,不断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2、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应对气候变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水环境质量,防治声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3、生态空间体系建设。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国土空间优化布局。
4、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发展生态产业,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形成能源利用新格局,打造绿色交通体系,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5、生态生活体系建设。加强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打造绿色城镇化及生态城区,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乡村,全面绿色生活方式。
6、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深挖花溪区特色生态文化载体,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常态化,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围绕规划指标和重点任务举措,明确推进生态制度建设工程、生态安全构建工程、生态空间保护工程、生态经济发展工程、生态生活改善工程、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共34项重点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30.384亿元。
通过实施《规划》,生态经济模式基本形成,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和稳定性增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不断推进污染防治的实施,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风险得到有效防范。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将明显提升。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成立花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加强各部门对规划的组织落实。
2、制度保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环境综合决策机制,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人才保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培训制度,加大环保、生态经济等专业人才的引进,引进和培养人才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4、技术保障。利用网络技术、3S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化信息决策支持。
5、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和引导作用,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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