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贵阳市花溪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的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本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及烟草制品零售市场流通秩序,保障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专〔2020〕2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根据《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黔烟专〔2020〕2号]、《贵州省贵阳市烟草专卖局关于修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花溪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草案)》
二、制定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五)《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专〔2020〕205号)
(六)《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黔烟专〔2020〕2号)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三、主要内容概要:
《贵阳市花溪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草案)》适用于花溪区行政区域内拟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本规划修订工作重点放在优化布局,将辖区划分为繁华区域、一般区域、偏远区域、特殊区域进行规划,科学考量,采用距离限制模式、总量控制模式进行布局。合理布局规划的修订以满足社会需要、零售户规范经营、市场秩序良好为目标,充分考虑新兴市场的出现及人口变化情况,确保合理布局规划与时俱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均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销售网点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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