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花溪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自2016年此项政策实施以来,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农民收入,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较高评价,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耕地地力保护等起到了重要作用,发挥了显著的政治 、经济、社会和生态效应。中央将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 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 ,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二、编制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71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黔财农〔2021〕104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花溪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以下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经区级人民政府认定,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四是经区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四)补贴标准2021年,中央和省级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10.20万元,工作经费9.13万元,共计919.33万元。补贴标准待各乡(镇、街道)对发放面积摸底核实完成后,结合2019年、2020年结余资金测算发放标准。测算方式为(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2021年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摸底总面积。
(五)发放方式2021年我区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区级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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