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溪区2020年新建500亩相对集中连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示范点考核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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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溪区2020年新建500亩相对集中连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示范点考核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18 15:57:5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起草背景

为有效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耕地亩均产值,促进农民增收,我区编制了《花溪区2020年新建500亩相对集中连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示范点考核办法(试行)》。

二、考核内容

(一)任务目标:共30分,考核2项指标。其中:完成500亩示范点种植任务25分;标准化种植覆盖率5分。

(二)组织方式:共25分,考核3项指标。其中:土地流转(入股)率10分;新型经营主体覆盖率5分;利益联结10分。

(三)基础设施建设:共5分,考核2项指标。其中,田间道路通达率2.5分;有效灌溉率2.5分。

(四)科技服务:共20分,考核3项指标。其中:新品种覆盖率8分;技术培训5分;品牌创建7分。

(五)综合效益:共20分,考核2项指标。其中,平均亩产值15分;产销对接5分。

详见:花溪区2020年新建500亩相对集中连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示范点考核细则

三、结果运用

本考核纳入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农业产业考核板块打分依据。考核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农业产业考核板块不扣分;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示范点考核板块得零分。对考核前三位的乡(镇)分别奖励30万元用于发展农业产业,对考核四至六的乡(镇)分别奖励10万元用于发展农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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