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1号线(麦坪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 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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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1号线(麦坪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 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2 16:54:57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动贵阳市与贵安新区同城化、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S1号线(麦坪段)项目土地征收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贵州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规定,拟定《S1号线(麦坪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方案》,并经花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花府办发〔2020〕32号)。

一、征地补偿标准及法律政策依据

(一)征地补偿费: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阳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筑府发〔2016〕28号)执行。

征地补偿标准:

耕地:57900元/亩; 非耕地:23160元/亩

(二)青苗补偿费: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征地补偿新老标准衔接有关问题的处置意见的通知》(筑府发〔2010〕6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贵阳市征地年产值计算标准的通知》(筑府通〔2002〕52号)执行。

青苗补偿标准:

稻田:1807元/亩;

旱地:1301元/亩;

(三)地上附着物: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征收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规定(试行)的通知》(花府办发〔2016〕50号)执行。

(四)针对征地范围外的临时堆土场、弃土场、施工用道等用地,由施工方、村集体协商,以临时租用方式使用。补偿标准为不超过征地区片综合价来进行补偿。项目建设竣工后对于这些用地由村集体自行进行复耕管理。

二、征地补偿范围

S1号线(麦坪段)涉及征地补偿区域。

三、目标任务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高效、操作规范、数据详实准确、标准统一的原则,规范项目涉及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实施。

(一)征地工作小组按照统一制定的工作表格逐一登记,经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户确认的勘丈的各项内容,分类汇总统计。

(二)登记汇总工作结束后,征地工作小组要对勘丈登记结果进行复查、核实,确保登记工作准确无误。

(三)征地补偿费兑付时,由区国土分局出具《征地补偿兑付清单》,村委会负责人、麦坪镇、用地单位等部门确认后,再将《征地补偿兑付清单》交由银行,银行对被征地农村集体(代表)和农户的合法身份进行确认并由其签字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兑付,同时留存合法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后的《征地兑付清单》备查。

(四)土地登记公示和补偿期间,征地工作组应同时公布值班或联系电话,接待、解答被征地群众提出的问题,按现行政策规定解答,做好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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