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贵阳花溪张颖豆制品摊等1090家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但涉及主体资格的行政许可除外;”之规定,因被许可人(贵阳花溪张颖豆制品摊等275家经营主体)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决定对该275家被许可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三)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之规定,因被许可人(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昌付餐饮店等815家经营主体)市场主体已注销,决定对该815家被许可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即日起,以上1090家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及其编号将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名单 .xlsx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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