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花府办发〔2017〕81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花溪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10日
花溪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为切实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全民健康,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的通知》,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环境和现实基础
一、发展环境
(一)政府对卫生事业的关注和投入逐年加大。伴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区委区政府更加注重社会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在突出经济建设中心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发展。卫生事业作为改善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最直接地体现了促进社会和谐,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十二五”期间,区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逐年提高,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卫生事业的这一属性,也使卫生事业的未来发展空间、政策环境更加广阔。
(二)健康已成为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因素。“健康就是财富”,面对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变革,经济转型发展将更加依赖于劳动者健康素质提高等要素瓶颈的突破。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提高人群健康水平,将有力地保障人力资本的不断增长,进而形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源动力”。
(三)健康已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健康是人最基本的权利,是社会的最高价值。健康公平是社会公正、公平的基础。在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的关键阶段,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提供,同步改善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健康水平,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已成为维护群众基本健康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二、现实基础
(一)人群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28/10万;婴幼儿死亡率为5.4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8.09‰。人群主要健康指标明显提升。
(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十二五”期间,通过大规模的建设,全区医疗机构能力明显提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持续提升,中医药发展进展明显,卫生综合实力不断提高。2015年,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43家。其中三级医院2个(四十四医院、三00医院)、二级医院3个(花溪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省职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9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站11个、村卫生室147个、门诊5个、厂矿院校医务室2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计生服务机构6个)、民营一级医院13个、个体医诊所108个。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全市率先启动了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组建了全科服务团队,制定了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达到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推进和深化。
(四)卫生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要素制约仍然突出。当前及今后几年,卫生系统仍然面临着建设与创建的双重任务、发展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双重压力、改革与新机制确立的双重挑战,以内涵建设为主的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确立,科学稳定的卫生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公平性和绩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卫生软实力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城市化工业化推进过程中人口的聚集和职业危害给公共卫生带来沉重压力,卫生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花溪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的推进,行政区划的调整,服务半径的增大,人口的不断增长,现有的医疗卫生设施及床位数满足不了服务群众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医疗结构配置不尽合理,以综合医院为主,其他医院发展缓慢。花溪区医院类别主要以综合医院为主,综合医院床位数占总量的61.5%,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发展尚欠规模,中西医结合医院、护理院等特色医院发展较为缓慢。
(二)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发展迟缓。花溪区社区医疗服务能力较弱。由于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并缺乏有效的引导机制,设备、人员、场地等配备等达不到要求,导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利用不足,大医院人满为患与大量的基层医疗服务资源闲置浪费现象并存。
(三)农村卫生资源不足。农村卫生资源配置不足,设施设备比较落后,技术力量薄弱,整体服务能力不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与全面小康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四)公共卫生资源相对薄弱,专科疾病防治落后。在疾病防治中,精神卫生问题和慢性病的防治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老年病、精神病等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相对落后,城乡结合部的传染病控制和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管理相对薄弱。第二章 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和变化的健康需求,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国家级文旅游创新区建设”、“健康花溪创建”的总目标,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结构更趋合理、功能更加完善、可及性进一步增强的医疗服务体系。立足区情,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导向,坚持公平,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加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卫生,推动花溪区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全区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按照居民卫生服务的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调整服务方向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卫生服务需求。
(二)坚持均衡发展、突出重点的原则。在促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各领域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中医药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爱国卫生特别是农村卫生的发展,提高对弱势群体的基本卫生服务能力。
(三)突出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根据《花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内容,全面打造新医药大健康产业,围绕健康养生、健康医药、健康医疗、健康养老、健康食药材、健康运动六大产业,提升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服务能力,培育状大集度假疗养、医疗保健为一体的健康养生产业体系,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多种形式、多层次的特需服务和专科服务。
(四)坚持可及性、可行性的原则。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上充分考虑居民卫生服务利用的可及性,功能上注重区域内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基本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城乡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健康状况和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明显提升,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基本适应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主要控制指标
——平均期望寿命(岁):79岁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死亡率:控制在12.5‰以下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4/10万以下
——食品卫生监督: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辖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辖区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
——职业卫生监督:全区职业危害企业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射线装置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学校卫生监督:辖区中、小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传染病卫生监督: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监督覆盖率达100%,辖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儿童免疫规划:建卡建证率稳定在98%以上;儿童免疫规划“五苗”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
——加强慢病防控体系建设,慢性病社区管理率:糖尿病管理率达35%,规范管理率达60%,血糖控制率达50%。高血压管理率达40%,血压控制率达5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60%;消除碘缺乏病危害,有效控制肝炎、肺结核、性病、艾滋病发病率。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100%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妇女病普查普治率:达到80%
——儿童保健覆盖率到:达到100%
——健康教育普及率:城镇居民(包括外来人口)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三章 全区医疗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以医改为动力,促进我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一主线,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方向,加大政府投入,规范医院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向民营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开放,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资源供给短缺的市场,鼓励兴办康复、中医、护理、老年病等公益性或经营性医疗机构,促进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较强的民营医疗机构快速发展。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坚持以“尊重规律、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原则,着力构建符合事业发展规律和人员成长规律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调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区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二、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
(一)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随着创建“旅游文化创新区”战略的实施,全区要逐步形成资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能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医疗服务体系。争取实施花溪区妇幼保健院、花溪区中医院选址新建项目;完成区疾控中心提升改造;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远程医疗全覆盖; 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社区建成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90%。中医药服务能力方面,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医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提高应用中医药治病的医疗技术水平。
(二)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以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为重点,坚定不移地加大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倾斜力度,强力推进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和卫生管理向农村流动和延伸,促进城乡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体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均衡化,逐步实现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重点人群健康关怀行动计划
重点人群健康关怀行动计划,旨在通过解决儿童、妇女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重点疾病问题,促进和提升人群健康整体水平。
(一)儿童健康关怀行动计划。免费开展甲状腺功能低下、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等新生儿疾病筛查,实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甲状腺功能低下等疾病的免费治疗。
(二)妇女健康关怀行动计划。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免费开展围产期保健、孕产妇产前筛查和农村孕产妇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有效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农村贫困孕产妇分娩补助标准。开展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
(三)老年人健康关怀行动计划。对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开展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增加老年疾病相关检查项目。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老年居民实施社区规范服务与管理,对60周岁以上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实行免费复明手术。
四、加强卫生应急能力促进项目
卫生应急能力促进项目,旨在全面加强我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
(一)加强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强化区级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卫生应急系统,建立健全区卫生应急网络。
(二)建立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及物资储备制度。按照卫生部标准要求,完成2支区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配备。加强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职业中毒、化学中毒、辐射事故和群体性伤亡灾害事件等所需物资储备。
五、实施健康花溪建设工程
更加注重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区级医院与上级医院构建医联体,区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让基层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同时,夯实计生服务工作基础,提高计生优质服务水平。
六、创建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推进花溪区慢性病预防控制,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开展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到2020年,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30-70岁人群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的总死亡率相对降低10%。慢性病防控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显著改善,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健康创建覆盖乡镇(社区)100%,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乡镇(社区)100%。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慢性防治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主要慢性病防治效果逐步显现。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一、区级医疗机构
(一)花溪区人民医院:作为我区区域性综合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将本着“大综合、强专科、广联合、深内涵”的发展思路,在业务拓展、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1.加强医院硬件条件建设。2017年完成二甲复评后,对照三级医院标准,完善科室建制,配备必需的医疗设备,提升医院的诊疗能力和水平。
2.强化医院优势学科建设。加强与上级医院(科室)的联系与合作,将具备优势的脑外科、心血管内科等作为重点学科予以发展,逐步成为区内一流、市内某些学科领先的区级人民医院,并在全区医疗卫生的科研、教学、急救等方面发挥“龙头作用”。
3.根据医院的发展情况,力争在五年内完成三级乙等建设,在“十三五”期末,医院完成创建三级乙等医院。
(二)花溪区中医院:作为我区中医药事业的龙头,我区要加大中医药文化及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立完善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使花溪区中医院成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重点任务是:
1.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2.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3.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4.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5.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
“十三五”期间,区中医院建设要分别将五大服务有效的融合在花溪区中医院的发展中。五大服务分别是:中医养生保健及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诊疗服务、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中医特色健康旅游服务。
1.中医养生保健及健康管理服务: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开展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药膳食疗,普及中医药保健知识,提供集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及健康管理服务。设置:太极广场、养生馆(中医养生大讲堂、传统健身房、药膳食疗馆)、治未病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含脊柱健康调理)。
2.中医诊疗服务:力争选址新建区中医院,按照500床中医医院规划,建设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3.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肿瘤、妇产、术后等慢病的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
4.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实施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中,注重运用中医药医疗保健技术和方法,居民健康档案要体现中医药服务内容。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进中医“治未病”工程。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在医保和新农合中的报销比例。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及规范化培训、乡村中医专业中等学历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真正使广大群众了解中医药、喜爱中医药、享受中医药。
二、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着重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进一步改善基层卫生基础条件,突出强化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职能。
(一)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机构建设标准、人员培训、药品配送、辅助检查流动服务、信息管理和业绩考核“六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率和标准化建设率均达到100%。对村卫生室进行转型改造,“十三五”期间,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
(二)全面加强基层卫生综合服务功能。切实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突出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基本药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社区责任医生和全科团队工作规范,推行网格化管理、巡回式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以内部药事服务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机制,科学界定社区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效率。
(三)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扩大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可及性。根据群众的用药习惯和需求,合理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引导医务人员和群众普遍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
(四)建立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与管理新体制。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以内部药事服务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机制,科学界定社区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服务人口和机构职能,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妥善做好不符合执业资格人员的转岗、分流和编外人员的用工问题。
(五)推动智慧(大数据)卫生建设。加快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中心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系统软件、区域居民健康档案与社区卫生服务行政管理平台、区域医院临床诊疗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区域双向转诊平台建设,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率先实现共享和交换。以强大的信息技术平台为依托,重点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的动态信息化管理水平,力争全区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高血压和糖尿病人规范管理率均达到国家标准。
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深化专业技术服务“龙头”作用。加强疾控信息化体系建设。抓住贵州省大数据建设的机遇,完成疾控常用数据标准建设(业务规范、信息标准、技术标准),为数字化疾控中心建设奠定基础。实施区疾控中心提升改造,到2020年建设成为标准化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重点加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全面加强集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于一体的卫生综合执法,完善卫生执法稽查制度,提升卫生综合执法效能。
(三)妇幼保健机构:建立以区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以各二级以上医院的儿科、妇科、产科等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的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落实妇幼健康行动计划项目,加大出生缺陷防控力度,提高危重孕产妇急救能力,实施国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力争选址新建花溪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编制床位100床以上,项目建设完成后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确立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服务宗旨的理念。
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是制定“十三五”规划、做好卫生工作的行动指南。发展医疗卫生服务必须以人群的需求作为基本着眼点,以居民的健康需求为依据,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卫生事业的重要标准,以人为本,按需服务,提供菜单式服务、多元化服务,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就医流程,改善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多层次供给能力,就近就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需求。
二、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
转换机制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本着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方向,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方式,全面推行全科团队服务和责任医生制度,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职责。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推行医院管理队伍职业化,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机制。遵循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进一步深化城乡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
三、完善和落实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补偿政策。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责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和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全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取得。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四、加强卫生行风和医德医风建设。
坚持卫生为民惠民,发扬敬业奉献的精神,着力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贯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文明创建活动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治本之策。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社会群众与出院病人对医德医风的考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益求精、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探索和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规范医疗收费,抓好权力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加大卫生宣传力度,有计划地宣传卫生政策和发展成就,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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