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社局“十四五”规划
政府信息公开

花溪区人社局“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1-11-30 18:14   来源:花溪区人社局   字体:[]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贵阳贵安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重要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的发展思路,对稳定和扩大就业、执行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等作出部署,进一步发挥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而推动花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为此,为推动花溪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花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基本思路》、《中共贵阳市花溪区委关于制定花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花溪区“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推动花溪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本专项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

第一章“十三五”时期取得成就

“十三五”以来,在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在花溪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和千亿级开放创新平台的实施,坚持就业优先政策,积极稳定和扩大就业,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持续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保持社会保障水平稳步增长,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完成了“十三五”专项规划任务。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就业创业目标完成情况

1.“十三五”期间,实现城乡统筹就业11.73万人,完成“十三五”总目标任务11.6万人的101.12%。其中:城镇新增就业10.09万人,完成规划目标10万人的100.9%;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4人,完成规划目标1.6万人的102.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均保持动态为零,累计完成创建充分社区43家、充分就业村114家,创建率达90%。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4.5%之间,控制在规划目标4.5%以内。

2.“十三五”期间,紧紧围绕我市推动大众创业的发展思路,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70.05万元,完成“十三五”总目标任务10000万元的100.7%;扶持创新创业人数1508人,完成规划目标1500人的100.5%。高校毕业生创业639人,完成规划目标450人的142%。返乡农民工创业487人,完成规划目标450人的108.22%。实现城乡统筹创业就业培训18006人次,完成规划目标1.8万人次的100.03%。

(二)社会保险目标完成情况

社会民生保障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十三五”期间,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88万人,完成规划目标11.5万人的164.17%;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61万人,完成规划目标5万人的132.2%;全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7.72万人,完成规划目标5万人的354.4%;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26%,完成规划目标97%的101.3%;60周岁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第二节“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创业

1.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动态机制,搭建就业平台。制定下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花府办发〔2017〕168号)文件,并通过申请政府采购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配合开展全区劳动力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工作。依托“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深入推进就业岗位进街道、进高校、进厂区、进乡村服务活动,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就业桥梁。先后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8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16073个次,初步达成就业意向13598人次。

2.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吸纳就业能力。恒大旅游集团、美的集团、万科集团、保利集团、碧桂园集团、金科集团、中建科技集团等“500强”企业入驻,增加签约项目扩大促进就业。通过依托产业、加大就业岗位征集、分解细化任务指标、加强督促指导等形式做实做细新增就业,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适时组织招聘活动,畅通民营经济的用工信息渠道,及时发布各类用工需求信息,促进失业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累计开展招聘活动168场次,提供招聘岗位11.54万个次。

3.积极促进大众创业就业,实施就业创业扶贫。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稳抓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大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完善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体系,积极促进大众创业就业。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贵州大学科技园)、溪云小镇均获批为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区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园(久安茶产业园)成为贵阳市首个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花溪久安农绿种植专业合作社创业示范基地成为贵阳市首个市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2016年以来,发放创业补贴2541户1751.55万元;每年举办“创引花溪”创业创新大赛、召开返乡农民工创业表彰会,促进就业创业经验交流,提升创业意识、激发创业热情。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适时组织农科专家到乡镇开展调研及培训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为全省脱贫攻坚累计深挖就业岗位47980个次;转移市州农村劳动力到花溪区就业6734人次;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实现建档立卡及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愿培尽培”、培训达到全覆盖。

4.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援助机制。通过“实名登记+跟踪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创业693人,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通过“一人一档+就业创业服务”,做好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创业工作。通过“全员培训+精准施策”,做好农村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1063人次,实现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1454人,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439人。通过“广泛宣传+‘明星’效应”,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实施“雁归兴贵”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审核农民返乡创业一次性补助402户120.6万元,先后有4位农民工创业者获得贵州省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称号。通过规范有序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优先支持困难群体就业,目前全区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900人。

5.大力开展适应性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一是做好精准推进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工作。二是围绕“5个100”“5张名片”“四在农家”“大数据”“万众创业”“雁归兴贵”“互联网+”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工程实施适应性、针对性培训。三是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着眼于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四是加强技能培训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补贴审核制度,实行培训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健全实时动态跟踪服务制度,及时掌握参训人员的培训情况。累计完成职业培训15506人。

6.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劳动维权服务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到依法依规、快立快处,“十三五”期间,共清欠农民工工资4.2亿元,涉及人数14893人(次)。进一步完善“两网化”指挥中心,充分运用好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平台,实现案件线上线下同步办理,企业信息同步维护。数字化仲裁庭庭审设备配备齐全,通过仲裁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线上办案标准化、规范化。

(二)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一是启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通过入户调查登记、加强数据分析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将未参保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截至2020年末,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43.21万人次,比“十二五”期末的18.77万人次增加了230.21%。二是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共参保236户,累计参保12956人。三是启动实施“同舟计划”,切实推进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截至2020年12月,花溪区在建项目92个,参保92个,参保率达100%,新开工项目114个,参保114个,参保率100%。

2.基金监管能力持续加增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范基金收支管理,完善内部运行控制制度,按时审核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期将结余过大的社会保险基金转为定期存款,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十三五”期间,在接受各级审计时,均未发现挤占、挪用基金的情况,花溪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3.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平台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教育,重点抓好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为群众提供优质、满意、高效、便捷的服务,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第三节“十三五”时期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周期性、结构性、摩擦性矛盾相互交织

随着全球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衰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等现象的持续,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加大,国家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就业韧性将面临持久考验。疫情对就业的冲击与原有的周期性、结构性、摩擦性等就业矛盾相互交织同时迸发,而推动就业工作的传统模式又被阻断,就业压力超过以往。

(二)贫困劳动力就业难度大

由于大部分贫困劳动力缺乏主动脱贫意愿,过度依赖于政府安置、救助,无培训、就业意愿,存在“上面热、下面冷”“干部急、贫困户不急”等问题。同时,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的大多为老人、妇女或就业意愿不强烈的人群,虽然开展了职业推荐,加大了培训组织的动员力度,但多数人员也不愿意离乡就业,就业存在“高不成、低不就”的“两不”现象,部分贫困劳动力勉强参加培训,但培训后也很难稳定就业。

(三)高校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有待更好地衔接

高校扩招导致毕业生供过于求,部分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存在脱节,没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规划调整,还有部分高校在专业设置上存在着盲目跟风的现象,缺乏前瞻性和自身的特色,造成专业趋同现象。

(四)社会保险征管职能划转后,基金安全与服务提升需加强

自2019年,社会保险征管职能逐步划转税务和医保部门后,社会保险工作的重心将逐步转移,探索新形势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管和服务提升将成为更为重要的内容。

第二章“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围绕“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推动“强省会”五年行动,聚焦建设高质量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的战略定位,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为路径,着力打造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先行区、中高端大众消费品制造核心承接区、高端农业和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产城景文旅融合示范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以“保民生、稳就业”为工作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和担当意识,多措并举促进劳动力就业创业,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社会救助“应助尽助”,社会福利“应享尽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全力以赴建设高质量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新路开好局、起好步。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作出决策、制定和实施政策的过程中,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从贵阳市花溪区基本情况出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协调推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劳动保障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制、规划统计、信息网络、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等基础建设,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发挥市场与政府作用。既要优化环境,健全机制,加快消除制度性、体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提高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机制,在工作目标的确定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作重心的把握上,要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工作方式的改进上,更加注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坚持典型引路、区域协调、分类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坚持普惠性与差别化相结合。既要加快建立公平普惠的政策制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维护劳动者提升自身素质、参与就业创业的平等权利,又要坚持突出重点,完善和落实支持政策,扎实做好就业托底工作,帮助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体提升技能、就业创业。

第三节规划目标

(一)就业创业目标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级就业创业政策,强化就业创业过程辅导,统筹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加强职业培训效能,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增强就业稳定性。扶持民生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增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的吸纳就业能力。持续推进“创引花溪”创业创新大赛,推动创业创新成果向创业实体化转变。完善就业分类帮扶机制,加大对重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健全完善劳动纠纷源头治理机制和工商、税务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提升全区劳资关系矛盾预警能力。

1.城乡就业更加充分。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服务业从业人员、城镇就业人员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就业结构持续优化。经测算,2021年至2025年,预计全市累计实现城乡统筹就业7.6万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继续实施就业援助计划,保持“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2.建设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持续推进“创引花溪”创业创新大赛。完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逐步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养一大批素质优良的创新创业人才,力争到2025年,引领乡村振兴创业450人。

3.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依托大学城优势,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企业用工服务同城化。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激励机制,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补贴资金不低于300万元。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不少于300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万人。支持能人回乡创业,2021年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60人,到2025年累计扶持300人。

(二)社会保障目标

1.继续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努力实现应缴尽缴。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城乡各类人员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2.落实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政策,逐步改善重点群体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帮扶机制,加大对重点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援助力度,着力改善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3.到“十四五”期末,全区城镇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万人、12万人、7万人和7.4万人。

(三)劳动监察与仲裁目标

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构筑乡镇、街道、社区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织多方参与前置调解程序,积极化解疫情带来的劳动用工风险。加强合法用工宣传,进一步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基本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监察执法机制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更加完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模式,强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调裁衔接,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处格局,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更有温度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快健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6%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心进一步下移,健全“网络化、网格化”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到2025年,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仲裁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

第三章“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

第一节就业创业

(一)继续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各类人群充分就业,健全劳动者求职就业全程服务体系。

持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继续完善促进就业的产业、税收、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大量吸纳劳动力的产业、企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实施“灵活就业者综合素养提升计划”,支持和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大力实施就业创业工程,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全力推进“三感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立健全产业升级与就业结构动态对接机制。紧盯花溪区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园区建设带动就业岗位开发,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有机结合;加快农村地区符合功能定位的产业培育,有效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动政策深入人心,提高政策知晓率。积极开展就业扶持,深入开展对“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和特殊群体的就业援助,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做好劳动者就业意愿采集,根据劳动者就业需求和就业技能,提供针对性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多种形式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对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失业原因分析,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推介及引导参加职业培训服务,精准匹配岗位信息,并回访求职结果,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落实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待遇。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到就业工作首位。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结合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到社会组织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保障机制,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现岗位征集、发布公告、组织考试、服务管理一体化。实施高校毕业生留筑计划,拓展扎根基层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畅通基层人才流动渠道。完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导师队伍建设。

——加强对于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制定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建立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信息线上线下联动全推送机制。深入实施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是灵活就业,按照规定落实优惠政策,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提升失能人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建立针对部分失能劳动力群体的社会适应能力与职业能力专项计划,提升部分失能劳动力互联网使用能力,消除“数字鸿沟”和增加就业机会;拓展部分失能人员就业岗位,通过“居家就业”、“社区就业”、“互联网+失能”等多种就业模式,增加失能人员的就业岗位;引导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企业对部分失能人员的就业安置,使其持续服务失能人员。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改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有针对性的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持续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开展“三感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持续抓好充分就业社区(村)达标和创建。组织社区内有培训需求的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培训率达90%以上。积极开发社区用工岗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加强社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就业援助,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社区有就业需求人员的就业率达90%以上。以不出社区即可就业为目标,优化配套服务,探索引进和培育适合社区特点的创新创业平台,打造社区孵化、园区转化的“双创”生态。

——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鼓励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对于高校培养人才、企业引才就业给予奖励。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发挥企业吸纳稳就业的积极作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二)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提高技能培训实效性,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坚持以培训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行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探索重点目录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提升培训推动重点产业发展能力。对接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完善与就业相衔接的培训课程和内容,依托区内各级职业院校,根据“一校一业、一区一特”产业人才培训计划,开发专业化与标准化课程体系,推动传统产业工人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依托民族乡培训基地和定点培训机构,重点开展大数据、电子商务以及创业、农村实用技术等多样化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能力。加强供需对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紧跟产业发展升级,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夯实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精准识别、培训管理、帮扶推荐、实现就业。开展创业培训、中式烹调、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品制作等培训,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本土农民的自身技能和素质,使他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积累经验,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懂管理的农民队伍,实现培训促就业、促增收。实施重点群体职业培训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以工代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接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完善与就业创业相衔接的培训课程和内容。加强对相关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对于具备培训资质符合条件、参与培训的机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察,监督培训质量。同时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整合培训资源,形成“招聘-培训-就业”三位一体的模式,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

(三)坚持创新创业联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全程服务。

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体系。建立创业补贴政策联动机制,拓宽创业者融资渠道,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力度,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建立花溪创业扶持专项基金,持续推进“创引花溪”创业创新大赛,推动创业创新成果向创业实体化转变,不断提升创业质量。加快培育创新主体。鼓励高校毕业、高层次人才等自主创业。以创业典型为引领,努力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采取加大政府投资、鼓励社会投资和利用社会资源等多种方式着力建设一批产业特色突出、承载能力较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点)。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实力度,探索创新担保方式,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创业专家指导团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公共创业服务平台。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园为引领,提升整体公共创业服务水平。继续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就业创业传送带,鼓励引导黔籍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支持能人回乡创业,落实返乡创业补助等政策,为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营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开展海外招才引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花溪创新创业。依托花溪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农民工创业示范园,发挥创业示范园创业带动就业引领效应,全面提高创业带动就业能力。

(四)坚持“一盘棋”思维,有机衔接周边资源,全力服务贵阳贵安融合发展。

强化贵安新区科技创新领域创业项目征集,引导其中的优秀项目积极参加“创引花溪”创业创新大赛,对脱颖而出的项目优先向市级推荐。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贵阳市就业见习单位,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提升大学城及周边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能力。做好对大学城各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扶持,积极对接落实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推行公共就业服务同城化,结合高校集中的优势,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企业用工服务同城化,通过开展免费的职业介绍、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搭建创业培训、创业沙龙等平台,优先为两地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近就地就业机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辖区及周边企业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第二节社会保险

(一)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

一是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开展创建社会保险全覆盖专项行动,实现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信息动态管理,实现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争实现社会保障卡全覆盖。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保全覆盖。建立新业态等领域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机制,实现新业态就业人员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应缴尽缴。加强灵活就业人员、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城乡居民和农民工的参保。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二是落实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政策,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三是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二)持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一是坚持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加强制度运行动态监测。二是切实抓好社保基金全程电子化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相关业务通过系统办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干预。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定期梳理经办风险点,加强风险评估、日常检查和内控执行情况监督,实现内部控制常态化。四是加大对业务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落实基金管理制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三)不断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一是持续推进“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工作,通过对公共服务事项优手段、优流程、优服务,在流程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等具体措施,不断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优质化。二是根据省、市指导和要求,积极推进综合柜员制,缩短窗口办事等待时间,提高经办服务效率。三是围绕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社保领域热点问题,积极思考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经办模式,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四是继续大力推行社会保险“一网通办”,坚持“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努力实现移动服务、互联网服务、自助服务、电话咨询服务等多种公共服务渠道协同服务,不断提高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最大限度打通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优化贵阳贵安融合发展的社保服务

加强在开展好现有通办业务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市级业务部门做好贵安贵阳社会保险经办系统、规程及政策统一的相关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互通,不断拓宽社会保险通办事项,推进“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就近可办”,提升服务效能,让贵安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第三节公共服务供给

(一)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建设中的顶层设计和监督作用。继续推进机构就业服务职能整合,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工作人员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扶持力度。落实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政策,支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高校开展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支持购买社会服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和评估调整机制,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科学开展绩效综合考核评价,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方向发展。健全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绩效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就业群众满意度调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率和水平。编制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清单,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研究制定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建立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二)构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上下互动、相互配合的人才公共服务机制。深化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改革。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扩大社会组织人才公共服务覆盖面。完善人才诚信体系,落实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服务系统。

(三)以“互联网+”为引领,加快信息化建设

加快实施“互联网+人社服务”行动,从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综合管理5个领域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健全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形成覆盖全区的市场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就业扶持政策的网上申请、网上审核以及办理结果的实时查询,开展在线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指导(专家帮扶)等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全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省、区(市、县)融通融合,推动线上线下衔接,推动社会保障服务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精准协同与便捷服务。加快推进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业务一体化建设水平,打造数据集中分类共享、服务高效互联、业务协同监管的数字化新格局;加强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加快社会保险与人口流动服务、社会保险与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与科教文卫等基本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数字融合与数据共享。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统筹推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各领域信息系统的运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和服务环境,大力推进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信息化平台建设。

(四)升级养老服务体系

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长期持续参保,实现60周岁以上人员应保尽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第四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调整劳动综合行政执法的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健全党委领导、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基本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运行,劳动关系矛盾及时化解,劳动关系运行环境更加优化,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逐步扩大主动监察覆盖面。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优化办案机制,不断提高仲裁服务效能

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办案流程,完善办案机制,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数据化水平。提升仲裁公信力,强化仲裁终局裁决,注重案件调解,不断完善调、裁、审衔接制度,着力提高案件处理效能。创新仲裁办案方式,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协调机制,提升乡镇、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加大仲裁办案指导力度,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集体停工事件。

(三)发挥基层作用,加强调解组织建设

创新调解工作,推进调解组织“互联网+调解”的工作模式,全力推进“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工作。强化对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的建设、指导和培训工作,完善调裁衔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置中预防、化解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完善市场机制,加强市场法规体系建设

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平等就业制度,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作用,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五)落实监管责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政府属地责任、部门联动处理责任、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用工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建立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优先拨付和银行卡支付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开展新市民培训,促进农民工实现社会融合,开展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

(六)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从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慈善款”。

第四章实施专项规划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强化责任,明确任务

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规划目标责任制,建立规划实施的协调工作机制,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中,及时将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通过调度会、现场会等进行传达,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责任和进度要求,确保各有关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节健全制度,加强监督

加大规划实施的阶段性评估检查,加强对主要规划目标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检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反馈机制。

第三节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强规划实施的宣传工作力度,指导各街道通过使用纸质宣传册、多媒体信息发布、实地入户宣传、不定期招聘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就业创业及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下岗职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就业意识。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方位、多角度的在社区宣传就业创业工程和就业创业政策,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引导劳动者、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对有特色、典型意义的社区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强化宣传职能,加大宣传投入,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环境,让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发展蓝图深入人心,让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第四节加大扶持,保障就业

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人群以及困难企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扶持政策。完善相关市场的法律法规,落实社保补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组织创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能力。通过为劳动者提供一系列的政策扶持以及创业咨询等,为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节加大投入,整合资源

建立政府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和各级财政的分担机制,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各级财政按照中央和省的各项规定,合理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资金。稳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通过财税金融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力资源开发,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有效整合利用政府各部门、社会团体就业创业和培训资金,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推动创业、社会保障、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力度。“十四五”期间要争取省财政和市财政加大对花溪区社会保障基金转移的支付力度。探索研究购买公共服务的有效路径,拓宽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经办的渠道。

第六节完善机制,维护权益

完善与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建立和完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和综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和依法纠正各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全面实施阳光信访、法治信访工作制度,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健全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切实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