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重点任务的工作责任,区自然资源局成立“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黄碧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 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东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胡万福(副局长)
成 员:郑 鞯(办公室主任)
娄云丹(财务管理科负责人)
李柱军(人事教育科负责人)
张 琴(用途管制科负责人)
郭 伟(调查权益科负责人)
刘健乐(规划测绘科主持工作)
胡天才(地质矿产管理科负责人)
赵黎蓉(政策法规科)
唐义涛(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科负责人)
吴兴东(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二科负责人)
蒋泽波(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孙 云(营林与生态修复科负责人)
班 勇(林业灾害防治科负责人)
朱基万(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负责人)
岑 毅(孟关林场负责人)
各乡镇国土所负责人
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领导“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研究审议推进“强省会”工作的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实施项目;安排部署区自然资源局“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推进“强省会”五年行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部门推进“强省会”工作,做好省、市、区“强省会”领导小组各种文书、会议、调研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调度机制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强省会”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调度涉及项目、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和其他相关事项。
三、强化责任保障
强化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由办公室牵头,拟定《方案》,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内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工作时限,确保“强省会”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强省会”工作中作风不实、落实不力、敷衍了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