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花溪区新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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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花溪区新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

发布时间:2024-05-30 16:29   来源:花溪区财政局   字体:[]


2024年花溪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县级目录
填报单位(盖章):花溪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88231602

序号 业务主管部门名称 统发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发放
频次
补贴发放时间 全年应发数填报说明 补贴对象   (到人/到户) 备注
(是否在省、市统发目录范围)
全称 简称 全称 简称
1 中共花溪区委组织部  (3项) 组织 在任村干部基本报酬 村干报酬 每月一次 各区(市、县)发放具体时间自行规定。 在任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文书以及其他由财政统发固定报酬的村“两委”干部。应发数按本地区保障水平据实填报。 到人
2 在任村干部绩效奖励 村干绩效 每季度一次 各区(市、县)发放具体时间自行规定。 在任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文书以及其他由财政统发固定报酬的村“两委”干部。应发数按本地区保障水平据实填报。 到人
3 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离任补贴 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具体按年、半年或季度发放,由各区(市、县)结合实际自行研究制定。 各区(市、县)发放具体时间自行规定。 正常离任村干部需符合筑组发〔2019〕4号、筑组通〔2021〕25号以及黔组发〔2017〕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应发数按本地区保障水平据实填报。 到人
4 花溪区教育局(1项) 教育 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教育资助 省内学校就读一年两次,省外学校就读一年一次 省内学校就读每学期结束前,省外学校就读原则上在该受理学期内 省内学校就读学生应发数为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省外学校就读学生应发数为扶贫专项助学金和免(补助)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金,本科4830/生.年;专科(含高职)4500/生.年。 到人
5 花溪区民政局(8项) 民政 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
城市低保 每月一次 每月月底 按省市标准执行:780元/月·人,按标准780元/月·人减去人均月收入差额补足,并加各类特殊人群分类施保。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员(单人保)234元/月·人;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员(家庭保)80元/月·人、其他类残疾80元/月·人;                      2.重病人员:234元/月·人;   3.独生子女户、纯女户:117元/月·人;                   4.在校学生:156元/月·人;5.60岁以上老年人156/月·人;6.单亲家庭:117元/月·人。 到人
6 分散供养特困救助
供养基本生活费
特困生活 每月一次 每月月底 按省市标准执行:1248元/月·人  到人
7 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 孤儿保障 每月一次 每月月底 按省市标准执行:1300元/月·人 到人
8 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 残疾保障 每月一次 每月月底 按省市标准执行:一二级:110元/月.人       三级:50元/月.人  到人
9 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 儿童补贴 每月一次 每月月底 按省市标准执行:1300元/月·人 到人
10 孤儿助学金 孤儿助学 每月一次 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 按省市标准执行:2500元/季·人 到人
11 百岁老人生活补助 百岁补助 每月一次 每月月底 按省市标准执行:300元/月.人 到人
12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 高龄补贴 每半年一次 上半年于7月份底前发放下半年于12月底前发放 按省市标准执行:80-90岁(不含90岁)60元/月.人90-100岁(含90岁,不含100岁):100元/月.人;100岁及以上:200元/月.人 到人
13 花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项) 住建 农村危改资金 危改资金 申请发放 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不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全年应发10.5万元,如果后面有新增,再另行填报。采取农户自建方式的通过“一卡通”拨付;采取政府统建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到户
14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 按季度 季度末 全年应发142万(根据《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定期公布的市场房屋租金参考价的平均值确定;住房租赁补贴金额根据保障家庭收入和房屋情况按梯度分层次确定。单人户按2人标准发放,2 人户以上家庭按实际保障人口发放。
(一)季度住房租赁补贴金额=每平方米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人均应保障建筑面积-人均现房屋建筑面积)×保障人口数×3个月×补贴系数。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补贴系数为1;
2.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收入家庭,补贴系数为0.5。
(二)每季度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少于100元的保障家庭,其住房租赁补贴按每季度100元发放)
到户
15 花溪区水务管理局(2项) 水务 小型水库公益性管理人员省级补助 库管补助 每月一次 每月月底前 按每人每年10000元计算 到人
16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公益性岗位补贴 管水员补助 每月一次 每月月底前 按每人每年7200元计算 到人
17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含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中心)(14项) 农业 农村厕所革命
奖补资金
改厕奖补 一年一次 农户按照卫生厕所建设标准要求,自行建设或委托建设,完工后,区级组织抽验合格后发放。 按乡镇确定的当年建设补助农户数确定,实施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改造的奖补标准为2000元/户,实施农村三格式户厕改造的奖补标准为3000元/户 到户
18 花溪区2024年大豆种植补助 大豆种植补助 一年一次 2024年6月底前 按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00元/亩补助标准(3:2套种),其他大豆种植模式(折净大豆)100元/亩补助标准进行补助,按照应补尽补、县(区)域内统一补助标准的原则进行补助,确保大豆种植补助全覆盖。 到户
19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种粮补贴 常规一年一次 收到中央资金后的6个月内 按照当年中央资金下达数发放。 到户
20 农业机械购置
与应用补贴
购机补贴 按申请发放 受理后35个工作日 应发数仅填报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个人购机者的补贴资金。年初预测,年底适时根据购机者申请情况调整。 到人
21 花溪区2024年监测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 监测户参保资助 一年一次 2024年10月底前 2024年在集中征缴期内已自行缴纳参保费用380元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由区医保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分别按照50%比列即190元返还费用至其个人账户。 到人
22 花溪区2023年省级油菜种植补贴 2023年省级油菜种植补贴 一年一次 2024年6月前 资金共计29.1万元。根据乡镇报送油菜实际种植面积平均发放。 到户
23 贵阳贵安2023-2024年“稻+菜”保供示范基地建设补贴 “稻+菜”种植补贴 一年一次 补贴资金拨付到区后进行兑付。 按贵阳市农业农村局通过验收的种植农户数确定。 到户
24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耕地补贴 一年一次 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 按各乡镇统计应发数据后填报 到户
25 农业(乡村振兴) 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跨省务工 按申请发放 从申报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到县财政衔接资金及符合条件补助人数自行确定 到人
26 因户施策项目补助 项目补助 按申请发放 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年度资金在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兑付。 根据到县财政衔接资金及符合条件补助人数自行确定 到户
27 “雨露计划”助学
补助
雨露计划 一年两次 每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 根据到县财政衔接资金及符合条件补助人数自行确定 到户
28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贴息补助
小额信贷 按季度发放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号前 根据到县财政衔接资金及符合条件补助人数自行确定 到户
29 农业(生态移民)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 后扶直补 每年一次 已核定人口直补资金于6月30日前发放完毕;新增核定人口直补资金在资金到县后1个月内发放完毕 根据各地应发直补人数及补助标准确定 到户
30 大中型水库移民素质提升补助 素质提升 按申请发放 补贴资金应在到县后1个月内兑付完成。 根据各地补贴对象申报及核准数额确定 到人
31 花溪区卫生健康局  (19项) 卫健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农村奖励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之前 按照“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奖励扶助子模块”当年应发对象数金额标准来填报。 到人
32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 特殊扶助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之前 到人
33 贵州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 农村节育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之前 到人
34 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城乡参保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之前 到人
35 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基础养老补贴 城乡养老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之前 到人
36 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城镇奖扶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之前 到人
37 计划生育并发症特别扶助金 特别扶助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之前 到人
38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抚慰金 抚慰金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之前 到户
39 独生子女保健费 保健费 一年一次 每年10月31日之前 到人
4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 监护补助 一季度一次 下一季度上旬发放上季度补助 每季度按当地帮扶小组确定的监护人数发放。 到人
41 贵阳市农村“关爱女孩奖” 农村关爱女孩奖 一年一次 当年10月31日前 按照“贵州省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奖励扶助子模块”当年应发对象数金额标准来填报。 到人
42 贵阳市农村“提前兑现奖” 农村提前兑现 一年一次 当年10月31日前 到人
43 农村计生女孩家庭助学奖励 农村计生女孩家庭助学奖励 一年一次 当年10月31日前 到户
44 农村计生“两户”父母亡故一次性抚慰金 父母亡故一次性抚慰金 一年一次 当年10月31日前 到人
45 贵阳市农村计生女孩低保家庭助学奖励 农村计生女孩低保家庭助学奖励 一年一次 当年10月31日前 到户
46 贵阳市残疾计生家庭助学补助 残疾计生家庭助学补助 一年一次 当年10月31日前 到人
47 贵阳市特殊家庭关爱扶助金 特殊家庭关爱扶助金 一年一次 当年10月31日前 到人
48 贵阳市农村计生“两户”合规医疗费用补助 农村计生“两户”合规医疗费用补助 一年一次 当年10月31日前 到人
49 贵阳市农村计生“两户”参合资金 农村计生“两户”参合资金 一年一次 县级直接打款到贵阳市医保局、税务局、财政局 到人
50 花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3项) 军人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抚恤补助 每月一次 每月25日前 每月按优抚对象人数发放。 到人
51 优抚对象慰问费 慰问费 一年两次 春节期间、八一期间 春节和八一期间按照优抚对象人数发放。 到人
52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医疗保障 按申请发放 30个工作日内 按照优抚对象申报手工报销的金额及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的金额。 到人
53 花溪区应急管理局(1项) 应急 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 灾害救助 无固定发放频次,具体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和救灾救助需求决定 无固定发放时间。及时解决灾后受灾群众应急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项目支出。 无固定应发数,具体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和救灾救助需求决定。 到户
54 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6项) 林业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退耕补助 一年一次 2024年12月底前 202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100元/亩(涉及2015-2019年度计划任务)。 到户
55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 国家补偿 一年一次 2024年12月底前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全年应发数根据补助面积及补助标准确定,补偿资金由中央匹配,补助标准16元/亩。 到户
56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退耕补助 一年一次 2024年12月底前 2024年度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资金,补助标准20元/亩(涉及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 到户
57 地方级公益林生态
保护补偿
地方补偿 一年一次 2024年12月底前 地方级公益林全年应发数根据补助面积及补助标准确定,补偿资金由省、市、县按照4:3:3分级负担。 到户
58 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 生态护林 每月一次 按月发放 生态护林员全年应发数根据区(县)生态护林员人数和年度补助标准确定。 到户
59 天然林管护补助 天然管护 按合同约定 2024年12月底前 根据到区(县)天然林管护补助金额填报。 到户
6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花溪区委员会(1项) 团委 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 志愿补贴 每月一次 每月月底 对在岗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当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补贴标准,除社保缴纳部分(含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外,生活补贴1761.12元/人/月,交通补贴800/年(年发放),每年考核合格后第13个月补贴1519元/人/年(年发放),新到岗安置费2000元/人。2024年预计发放549.84万元。
资金文件:黔财行(2023)35号;筑财行(2023)39号;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关于实施贵州省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乡村振兴基层项目(2022-2025)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到人
61 花溪区残疾人联合会  (10项) 残联 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 燃油补贴 每年一次 每年年底 按照中国残联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标准,根据县级申请和上级分配任务,260元/人/年 到人
62 基层残联专职委员补助 专职委员 每年一次 每年年底 按照《贵州省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助经费实施方案》,根据县级申请和上级分配任务,一类地区1000元/人/年,二类地区1400元/人/年 到人
63 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 残疾评定 不定发放频次 每年年底 按照中国残联、省残联对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标准,根据县级申请和上级分配任务,150元/人 到人
64 贵州省“圆梦大学 励志成才”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项目 阳光助学 一次性 次年3月底前 按当年残疾大学新生数发放 到人
65 筑城温暖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 筑城温暖 每年一次 每年3月底前 按照《贵阳贵安筑城温暖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500元/人 到人
66 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专职委员 每年一次 每年年底 根据《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20〕15号),《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筑委〔2020〕15号)精神,按照县级申请和上级分配任务,对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给与适当工作补贴,750元/人/年。 到人
67 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 创业就业扶持 一次性 当年11月底前 按当年残疾人就业创业申请数发放。 到人
68 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就读补助 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就读补助 每年一次 次年4月底前 按当年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申请数发放。 到人或到户
69 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工资助经费 基本医保手工资助 一次性 当年12月底前 按当年自行缴纳基本医保的重度残疾人数发放。 到人或到户
70 残疾人驾照补贴 驾照补贴 一次性 每年12月20日前 1000元 到人或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