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花溪区黔陶乡两周文化特色小镇(一期)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花发改投资〔2020〕20号
关于调整花溪区黔陶乡两周文化特色小镇(一期)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及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阳花溪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调整花溪区黔陶乡两周文化特色小镇(一期)建设项目规模内容及办理实施方案审批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19年2月18日以花发改投资〔2019〕13号文下达了“关于花溪区黔陶乡两周文化特色小镇(一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根据《花溪区2020年第5次城建口专题会议纪要》(花府专议〔2020〕191号),经研究,现对你单位提出的事项批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规模和投资的调整。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原则同意将原批复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划用地面积26916.00㎡,包括交流中心配套屋、农耕民宿建筑总面积1730㎡”调整为“交流文化中心周边区域绿化、河道周边区域绿化、河道治理,总体绿化规模6774.00平方米、河道治理面积8874.0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9228.32万元”调整为“341.37万元”。
二、关于实施方案的批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试点改革关于简化审批程序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交流文化中心周边区域绿化、河道周边区域绿化、河道治理。总体绿化规模6774.00平方米、河道治理面积8874.00平方米。
(二)项目总投资概算:经审定概算投资341.37万元(详见概算总表)。
(三)项目建设期:12个月
望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优化施工设计,落实项目资金,严格控制投资,确保项目早日完工。
花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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