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委常委会会议召开 研究部署试点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
1月23日,经开区党工委书记、花溪区委书记许俊松主持召开花溪区委十二届第152次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试点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深远意义,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精准推动清单编制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确保形成“权责明晰、层层落实、运转顺畅”的治理体系。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蒋芳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建军,区政协主席禄竹,区委副书记申飞勇,区委常委及其他相关县级领导参加,省蹲点调研督导组组长、省委编办业务一处副处长张进军到会指导。
会议强调,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改革举措,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关键之举,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抓好完善。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市委要求,抓好试点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完善,确保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要抓好衔接。紧扣工作时间节点,加强工作衔接,严格把控程序,注重关键环节,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法定程序不缺失。要抓好总结。围绕基层治理推进中的重点、堵点、难点,强化总结提升,全面梳理盘点,推动形成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抓好联动。坚持“一盘棋”思维,抓好各方有效联动,充分统筹资源力量,广泛汇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工作合力。要抓好谋划。把握好“应减之负”和“应尽之责”,强化工作谋划,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做好面上整体推进。要抓好统筹。强化统筹调度,加强组织实施,确保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区直相关部门、孟关乡党委、阳光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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