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工业)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花溪区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工业)建设用地用地已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筑府用地函〔2024〕4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6月10日
四、征收土地的用途:工矿用地
五、被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地类和面积:
(一)范围:被征地块位于花溪区青岩镇新关村,燕楼镇燕楼村(详见勘界图)。
(二)权属:集体土地2.0658公顷。
(三)地类及面积:耕地1.7529公顷。
六 、征地补偿、安置按照已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执行。
七、征地补偿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
(一)标准: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筑府发〔2023〕26号)执行;
(二)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三)支付期限: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八、对征地行为不服的救济方式和申请期限: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花溪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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