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2024第1号)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稳岗就业

贵阳市花溪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2024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7-02 11:56:49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我局核查,以下人员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就业参保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行为(具体情况见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我局对相关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采取停发措施,并对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进行清退。请于本告知书60日内,将违规领取待遇资金退回以下账户(请注明退回原因和姓名)或联系我局签订分期退款协议:

户名:贵阳市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  

账号:12010121050000055

开户行: 贵阳银行

地址: 经开片区: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2楼E12窗口(花溪区开发大道中段117号), 联系电话:0851-88107741

花溪片区:贵阳市花溪区政务大厅1楼(花溪区花桐路与明珠大道交叉口南160米),联系电话:0851-83609633

如对具体违规内容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将复查申请书、本《告知书》、本人身份证明及补充佐证材料,递交我局申请复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复查申请的,将视为同意告知内容。逾期未处理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附件:贵阳市花溪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名单.xlsx

贵阳市花溪区就业局

2024年7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