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花溪区政策性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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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花溪区政策性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6:54:03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筑人社发〔2024〕2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花溪区政策性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的原则,采取书面审查、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认定一批严格执行政策纪律、培训质量好、取证率高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花溪区政策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

二、实施对象及基本要求

1.培训对象:六类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2.具体内容:包括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创业指导和创业后续跟踪服务或就业跟踪服务等。

3.工作范围:花溪区范围内。

三、认定数量

按得分排序由高到低选取入围培训机构,原则不少于5家(含创业培训和项目制培训),评审得分不得低于60分。

四、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登记注册地在贵阳贵安范围内的机构,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持有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应注明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注册地不在贵阳贵安范围内的,需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跨市(州)认定定点机构的要求。

(二)申报条件

1.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有关经营(运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单位名单,无不良记录。在申请成为定点机构前应已持续稳定经营超过3年,其中新职业新业态工种和急需紧缺工种可放宽至一年以上。对有年检要求的需提供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2.办公场地及设施设备能满足培训需要,办公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及以上,配有满足办公需要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通信设备和档案柜等设备。

3.具备不少于4间(60人/间,共300平方米及以上)标准化理论课教室。教室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等设施齐全。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应同时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4.认定工种需在人社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工种范围内。具备培训相应专业(工种)所必需的培训场所(租赁场地的,剩余租赁期不低于3年)、有满足培训专业(工种)匹配的实操教学需要的操作场地、设施设备和培训管理所必需的视频监控、录像设施设备。

5.具有稳定、合格、结构合理的教师和管理队伍。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适应的教师上岗资格,每个申报工种的专职教师人数不少于该工种教师总数的1/3。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实操教师应具有职技院校以上文化程度并与其培训工种至少高一级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6.具有健全的教学、财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

7.申报创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场地及设施设备。面积要满足实现移动桌椅呈“U 型”或“岛型”摆放,不少于60平米的标准化教室2个(含)以上,同时拥有投影仪、黑白板、多媒体讲台等教学设备以及教材教具满足《创业培训教材设备教具清单》。申报网络创业培训的机构至少具备30台电脑及优质网络资源(建议不低于100兆带宽独享),申报创业项目的培训机构每班应配备一套SIYB实操沙盘教具包。

8.申报机构近三年无大规模的信访及投诉、舆情事件等情况发生,在年审评估中评定为合格,法定代表人、申报机构举办者无不良诚信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因存在虚假培训、转包培训等严重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列入整改的培训机构,不纳入本次认定入围范围内。

2.2023年办学情况评估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机构,不纳入本次认定入围范围内。

五、认定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花溪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培训资质资料。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供机构批复文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有年检要求的需提供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3.信用资料。提供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报告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培训场地资料。自有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租金支付记录、产权证明。提供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印证资料。

5.教师队伍资料。提供教师队伍清单和上岗资格、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印证资料,其中专职教师需提供本单位参保证明,兼职教师需提供聘用合同。

6.教学能力资料。提供依据国家、省、市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精神和南明区技能人才发展实际制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申请工种的教学计划安排、教材目录。

7.设施设备资料。提供实训设施设备和监控、考勤设备配置情况。

8.制度建设资料。提供教学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9.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0.所提交资料采用胶装装订,相应落款、署名及重要字段盖章签字齐全,全套资料加盖骑缝章。

(二)资料初审。花溪区就业局对机构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

(三)专家评审。申请单位准备5分钟现场评审PPT,依次序进行评审汇报,由专家进行现场打分。

(四)资料复核。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专家评审资料和学校资料进行复核,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列出入围名单。

(五)现场勘察。花溪区就业局根据入围名单对学校进行现场勘察,查看场地和设备是否满足要求。

(六)公示。通过审核的遴选机构名单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六、认定管理

(一)本次认定的定点机构有效期为3年。

(二)本次认定的定点机构须签订培训协议后,方可开展政策性补贴培训工作,培训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三)定点机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职业培训政策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实施日常监管和评估,定点机构实行有退有进,动态调整。

(四)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定点机构资格的认定和开展工作的资格。

七、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提交资料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

申报地点:贵阳市花溪区就业局。

联系人:陈长露、刘织

联系电话:0851-88231729

附件:1.花溪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表.doc

          2.花溪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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