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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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发布时间:2023-12-06 16:27:5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政策内容: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所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文件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阳市自主创业补贴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暂行办法>的通知》(筑人社通﹝2020﹞9号)

申请条件: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

申请地点:工商登记注册所在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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