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花溪区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贵阳花溪新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贵阳市花溪区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经审查,我局基本同意该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组成
贵阳市花溪区特色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村。距北面花溪区人民政府约8.12km,距北面贵阳市人民政府34.48km。项目地块中心地理位置经纬度为:东经106°39′33.16″,北纬26°20′26.17″,项目建设区北部紧邻龙燕路,东侧为南北向田园南路,靠近花安高速,交通较为便利。项目规划可计容用地面积21758.73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40040.99m2,不计容建筑面积2253.00m2,容积率为1.84,建筑密度为44.98%,绿地率为23.24%;项目共设4栋建筑,其中1#建筑物为多层厂房(丙二类),2#建筑物为高层厂房(丁类),3#建筑物为单层厂房(丙二类),4#为门卫室,其他配套建设停车位73个、道路、绿化、亮化等。项目建设工期为19个月,即2022年6月~2023年12月。项目占地面积为2.41hm2,共开挖土石方量为0.09万m3,回填土石方量为6.23万m3,外借土石方6.14万m3,外借土石方来源为燕楼产业园四期3-1号地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工程总投资22826.9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539.11万元。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2.41hm2。
(二)基本同意方案界定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9.11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7.36t。
(三)基本同意确定的水土流失预防措施和治理措施。
(1)建筑区
无
(2)绿化区
工程措施:主体设计排水暗管140m、雨水口11个;《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200m2,剥离表土360m3,土地整治3317m2,回填表土294m3。
植物措施:《方案》新增植物措施3317m2,种植乔木199株,种植乔木199株,桂花、银杏、红枫各50株、日本早樱49株;种植灌木3317株,红花檵木、红叶石楠、大叶黄杨各830株、紫薇824株,铺设马尼拉草皮面积3310m2。
临时措施:主体已实施临时排水沟100m,临时覆盖313m2;《方案》新增临时覆盖627m2,临时拦挡146m。
(3)铺装及道路区
工程措施:主体设计排水暗管430m、雨水口24个、检查井13座,透水砖1180m2;《方案》新增沉沙池1座。
(4)施工扰动区
工程措施:《方案》新增土地整治2272m2。
植物措施:《方案》新增植物措施2272m2,设计播撒马尼拉草籽,需马尼拉草籽13.63kg。
临时措施:主体已实施洗车槽1座,临时排水沟40m。
(四)同意方案中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进度安排;同意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监测时段、方法及频次。
(五)同意方案的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54.03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151.15万元(主体工程中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2.21万元,本《方案》新增总投资113.2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8837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中,工程措施29.05万元,植物措施费59.13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0.09万元,临时措施费24.98万元,独立费用21.34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4.5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5.00万元),基本预备费5.66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2、开展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3、落实水土保持设施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在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无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报我局备案。
本批复仅用于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涉及应由安全、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内容,建设单位须按照上述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完善相关手续。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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