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和贵安新区2022年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切实加强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2年已成中小型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黔水运管〔2022〕4号)有关要求,现将花溪区和贵安新区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花溪区水务管理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1.花溪区2022年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2.贵安新区2022年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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