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白岩河等5条区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14号)精神,由区水务局(河长办)组织开展并完成白岩河、凯伦河、杨眉河、老榜河、翁岗河5条区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工作,经组织专家审查,划定成果符合技术标准并满足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告.
花溪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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