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职责 强化监督——全力推进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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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职责 强化监督——全力推进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18 09:13:11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2021年花溪区民政局全力推进社会救助有关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青岩镇试点工作,2022年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继续扩大推进小孟街道、黔陶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率,不断提高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真正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明确责任主体,确保真正“放得下”。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目标要求,以解决社会救助“堵点”和顺应群众期盼为导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花溪区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有关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花溪区关于扩大社会救助有关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范围实施方案》,进一步厘清区民政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会以及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做到责任明晰、分工协作、运行规范,推动确认权限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真正解决审核审批“两张皮”现象。

加强培训指导,确保真正“接得住”。为确保试点工作起步稳、过程顺、成效好,区民政局积极组织试点乡镇(街道)及所属村居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在试点乡镇(街道)抽调1名社会救助业务骨干到区民政局进行跟班学习30天,主要对社会救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申请、受理、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具体环节和程序进行深入学习,全面提升试点乡镇(街道)民政办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审核确认对象精准,标准精准。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真正“管得好”。区民政局认真履行社会救助确认权委托下放后的监管主体责任,定期组织人员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劳动能力等情况进行复核。主动协调财政、审计和纪检等部门对试点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抽查和效果评估,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及时解决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放管齐抓”。对优亲厚友、不作为、不担当、漏保错保、未按时规定落实政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落实政策保障,确保真正“见成效”。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思路,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为抓手,一方面通过入户核查、信息比对反馈等方式,全面复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实现低保对象的动态调整。另一方面通过宣传栏长期公示、网站信息公开和社会救助热线等方式,拓宽低保领域监督举报渠道,严防“人情保”“关系保”和“漏保”现象发生。截至5月中旬,权限下放试点青岩镇新增低保10户27人,注销9户10人,调整4户8人;黔陶乡新增低保2户2人,注销4户6人,调整1户3人;小孟街道无新增无调整,注销1户1人,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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