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人社局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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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人社局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19 13:19:37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建筑业农民工的劳动关系不明确,工伤认定受理存在根本性的困难。建筑工地由于层层分包、转包等情况存在,加之用工多为临时工、短期工,大部分农民工申报工伤时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导致受理其申请时,存在用工主体不明确等情况。

二、建筑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不愿主动申报工伤。花溪区现已参保231个建筑项目,大部分项目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能按要求及时申报工伤,但仍有小部分建筑企业虽然参加了工伤保险,却出于对自身企业形象、安全生产检查等方面的顾虑,不愿主动为受伤农民工申报工伤,致使伤者及其家属不能及时得到赔偿。

三、建筑业工伤调查取证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困难。建筑工地农民工流动性大,临时工较多,甚至有些外地工人做几天工就回老家了,在工伤调查取证环节就存在证人难找的情况。

四、建筑业的工伤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仍然是工伤认定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由于部分建筑企业的不作为、劳务公司承担用工风险的能力低,以及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能及时得到相应的赔偿,从而发生过激行为引发一系列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值得重视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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