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花溪区中小学2023—2024年度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此次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范围为全区小学1~6年级、初中1~2年级的在籍学生。
二、评选原则
评选过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坚持全面发展的导向,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对学生进行评价,不能“一好代三好”“一优代全优”,严禁弄虚作假。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勤劳俭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自觉抵制错误思想,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遵纪守法模范,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为A等。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崇尚科学,善于思考,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活动,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初中、小学学生各门课程学年考评成绩均在B等以上)。
3.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两操”,积极锻炼身体,经常参加课外文体活动,讲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并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办事公正,团结同学,协调能力强,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做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带头人,在同学中有威信。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为A等。
2.工作主动积极,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带领同学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有团队精神,有创新意识,富有特色,有责任感,成绩显著,是学校、班主任、教师的得力助手。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良好以上。即初中、小学各科成绩在合格基础上:初中要有四科成绩为B等以上,小学数学、语文两科成绩为B等以上。
4.参加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必须担任一学年以上的学生干部。
5.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学校的学生干部、团队干部、班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含科代表、组长)。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采取以班级为单位、全班学生参加,学生推荐、班主任推荐、科任教师推荐相结合的评选办法。
(二)参评优秀校学生会、校团队干部必须担任一学年以上校级学生干部职务。在评选过程中采取自我推荐、民主选举、广泛征求意见的办法。
(三)分配给学校的“三好”学生名额不能用作评选校团队干部、校学生会干部使用。
(四)在评选过程中学校必须将评选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应在学校醒目的位置,经公示一周后,若无异议,经分管校长签字、盖章后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各村小由所辖中心完小负责统计汇总并上报。
五、交表审核时间及地点
交表时间:2024年5月21日-22日工作时间。
审核时间:2024年5月23日-24日工作时间。
地 点:花溪区教育局B112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花溪区教育局发给奖状。
(二)学校张榜公布。
(三)初中1~2年级荣获“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将作为评选市级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必需条件。
七、审核资料
各中小学校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花溪区中小学2023-2024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册纸质文档各两份,并将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40614453@qq.com。
(二)花溪区中小学2023-2024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质文档各一份。
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相关资料的学校,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八、组织与监督
组织机构:此项工作在区教育局党委和领导班子的组织下开展,由教育科具体实施,负责做好评优、推优、表彰等日常事务等工作。
监督电话:0851-83851741。
附件:1.花溪区2023-2024年度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xlsx
2.花溪区中小学2023-2024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册.xls
花溪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李龙,电话:0851-8315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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