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对马开宏等3位同志督学聘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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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对马开宏等3位同志督学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12:58:19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全区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因人员工作变动等原因,经研究,解除对马开宏、张成林、张慧敏3位同志的督学聘任。   

特此通知。



花溪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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