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初中生美育素养评价指标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教育

花溪区初中生美育素养评价指标

发布时间:2023-12-15 17:39:4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内容及分值 考察内容 评价要点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 考核周期 操作建议
D审美素养(30分) D-1
美育实践
(15分)
D-1-1.艺术
活动(15分)
具备发现、感知、欣赏美的意识和基本能力。 1.参与学校、社区(或乡村)文化艺术审美与实践活动情况。
2.参与完成班级以上的艺术课程与活动情况。
3.欣赏文学艺术作品、观看文艺演出、参
观艺术展览等。
满分次数5次(每次3分):学校自行确定。 计次
(数
)得分
初中阶段末 初三年级第一学期统一计分 参与学校、社区(或乡村)文化艺术审美实践活动,参与完成班级以上的艺术课程活动,欣赏文学艺术作品、观看文艺演出、参观艺术展览等。
D-2
感受表达
(15分)
D-2-1.艺术
技艺(15分)
具备艺术表达和创意表现的能力。 1.学习并掌握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
2.具备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能够在学习和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表达美。
满分次数5次(每次3分):学校自行确定。 计次
(数
)得分
初中阶段末 初三年级第一学期统一计分 、工艺、音乐、舞蹈、文学、戏剧、播音主持等。如:
1.参加学校组织的班班有歌声
、校园艺术节、音乐会、艺术展演、经典诵读等文化艺术活动。
2.参加学校组织参观的博物馆
、美术馆等文化艺术场馆。 3.持续参与我市“乐童计划”等艺术社团活动相关项目一学期以上均认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