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初中生美育素养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内容及分值 | 考察内容 | 评价要点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考核时间 | 考核周期 | 操作建议 |
D审美素养(30分) | D-1 美育实践 (15分) |
D-1-1.艺术 活动(15分) |
具备发现、感知、欣赏美的意识和基本能力。 | 1.参与学校、社区(或乡村)文化艺术审美与实践活动情况。 2.参与完成班级以上的艺术课程与活动情况。 3.欣赏文学艺术作品、观看文艺演出、参 观艺术展览等。 |
满分次数5次(每次3分):学校自行确定。 | 计次 (数 )得分 |
初中阶段末 | 初三年级第一学期统一计分 | 参与学校、社区(或乡村)文化艺术审美实践活动,参与完成班级以上的艺术课程活动,欣赏文学艺术作品、观看文艺演出、参观艺术展览等。 |
D-2 感受表达 (15分) |
D-2-1.艺术 技艺(15分) |
具备艺术表达和创意表现的能力。 | 1.学习并掌握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 2.具备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能够在学习和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表达美。 |
满分次数5次(每次3分):学校自行确定。 | 计次 (数 )得分 |
初中阶段末 | 初三年级第一学期统一计分 | 、工艺、音乐、舞蹈、文学、戏剧、播音主持等。如: 1.参加学校组织的班班有歌声 、校园艺术节、音乐会、艺术展演、经典诵读等文化艺术活动。 2.参加学校组织参观的博物馆 、美术馆等文化艺术场馆。 3.持续参与我市“乐童计划”等艺术社团活动相关项目一学期以上均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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