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教育局关于对贵阳市花溪区阳光雨露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贵阳市花溪区阳光雨露幼儿园,因原举办者李夜明非幼师专业不懂幼儿园管理,导致幼儿园办学规模及办学资质未得到改善,家长老师都不满意,影响幼儿园发展,也不能培养好幼儿,经李夜明本人反复思考,李夜明在外地工作,无法参与幼儿园管理和幼儿园重要事务决策,李夜明自愿辞去花溪区阳光雨露举办者的职务,且同意本幼儿园进行举办者变更,为幼儿园能更好的经营,经花溪区阳光雨露幼儿园理事会讨论,拟定新举办者为理事会成员之一王芳,并向我局交齐了变更举办者的申请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贵阳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设置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提交申请幼儿园的师资、校舍、安全、教育教学理念及新举办者的资历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定合格。经2023年12月21日第18次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贵阳市花溪区阳光雨露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申请,颁发新办学许可证证书。幼儿园在办学期间须继续做到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学,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按照规模招生,严格按要求进行年检、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同时到花溪区民政局完善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贵阳市花溪区民办幼儿园变更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原举办者 |
现举办者 |
园长 |
办学地址 |
申请项目 |
办学性质 |
办学规模 |
1 |
贵阳市花溪区阳光雨露幼儿园 |
李夜明 |
王芳 |
王芳 |
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街道办云上居委会五组90号 |
变更举办者 |
非营利性 |
按原规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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