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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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12:39:35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网上申报、体检检查、现场确认等程序审核,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领证通知如下:

1.领证时间:2023年6月12日—16日上午9:00--12:00、13:00--17:00

2.领证地址: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区行政中心B区111室)

3.领证需携带资料:

(1)户籍在花溪区域内的社会居民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已办理花溪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居民须携带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

(4)如需委托代领,须签订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按手印)及上述相应资料。

4.咨询电话:0851—83155059(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名单.xlsx

花溪区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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