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教育局民办学校2021—2022学年度年检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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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教育局民办学校2021—2022学年度年检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12 10:21:2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修订)相关要求,为更好地加强花溪区民办学校监督管理,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花溪区教育局于2022年7月18日开始开展民办幼儿园、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2021-2022学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审基本情况

本次参加年检的民办学校为已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共220所,其中幼儿园124所,中小学21所,培训机构75所。此次年检多数民办学校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及时报送年检材料。大部分民办学校都能依法依规进行办学,管理逐渐规范,对党团建建设也逐步开展起来,在资金管理上收费透明化,退费规范化,招生广告基本杜绝了虚假宣传,学校能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培训活动,安全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能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于出现的问题也能及时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一)办学条件方面

部分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不足,教室面积较小,区角设置不满足幼儿活动需要,投入活动材料较少,图书数量不达标,设施设备陈旧老化,更新不及时,如米格宝贝幼儿园、辐智星幼儿园等。而中小学则无如规范的实验室、计算机室,甚至部分学校没有配备实验器材,学生活动场地小,更谈不上规范的运动场。如:永成学校、祥盛学校等。

(二)师资配备方面

部分民办学校为降低办学成本,未给教师购买“五险一金”,导致教师队伍不稳定,还聘请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进行教学,或者证岗不一。多数幼儿园没有按照“两教一保”配齐教师和保育员。如:喜洋洋幼儿园、品一幼儿园等。

(三)内部管理方面

民办学校存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现象。幼儿园保教费和伙食费的收支账目未单独建立,学校报账不能提供支出发票。在安全卫生方面,少数学校监控未全覆盖,未实施安全方面的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彻底,流于形式,少数幼儿园舍环境卫生条件差,食品留样不规范。一些幼儿园幼儿教师专业素养不高,有“小学化”教学倾向。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松散,不注重对办学过程材料收集、归档。如:众星幼儿园、名威艺术培训学校、田田教育培训学校等。    

(四)规范办学方面

部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收费不规范,未能严格按收费不能超3个月执行,在退费方面,也未能严格按照民办教育收退费政策执行,有群众投诉现象发生。如:学大教育培训和绘学教育培训收费超三个月,东方博雅幼儿园、贵柴幼儿园、海伦娜幼儿园、快乐宝贝幼儿园等因未按贵州省收退费政策执行被家长投诉。

三、年检结果

本次参加年检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共220所。其中年审结果为优秀的有13所,合格的有182所,基本合格的有16所,待注销6所,因年检材料报送不及时待检3所(年检结果详见附件)。

四、年检结果处理

根据年检工作要求,基本合格的16所民办学校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自公示之日起),整改结束向区教育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区教育局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检并出具意见,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明年年检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待注销的6所学校通知其尽快办理办学许可证注销手续;年检材料报送不及时待检的3所学校,全区通报批评,上交未参加此次年检的情况说明,并告知学校3年未参加年检,直接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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