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2021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及第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
花溪区2021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及第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花溪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8%,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个百分点,2021年3月22日、23日,受北方沙尘暴随冷空气南下影响,花溪区空气质量轻度污染2天,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PM1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逆向指标)为3.51,比去年同期上升0.54,在全市14个区(市、县)及开发区中与修文县并列排第8名。
与去年同期相比,花溪区2021年第一季度六项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均呈现不同程度上升趋势,其中,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上升十分明显。
表1:花溪区2020至2021第一季度空气质量各项指对比情况
指标 数值 |
SO2 (μg/m3) |
NO2 (μg/m3) |
PM10 (μg/m3) |
CO第95百分位数 (mg/m3) |
O3第90百分位数 (μg/m3) |
PM2.5 (μg/m3) |
优良率 |
综合指数 |
2021年第一季度 |
15 |
20 |
61 |
0.9 |
107 |
35 |
97.8% |
3.51 |
2020年第一季度 |
14 |
14 |
49 |
0.8 |
101 |
30 |
98.9% |
2.97 |
上升率 |
7.14% |
42.85% |
24.49% |
12.5% |
5.94% |
16.67% |
下降1.1% |
上升0.54 |
二、原因分析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原因分析
从监测数据来看,花溪区PM10、PM2.5、臭氧(O3)第90百分位浓度升高是造成我区综合指数上升的最为突出的因素。根据市区两级巡查情况来看,一是由于近年来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花溪区建设施工项目数量、面积增长较快,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工作压力增大,我区存在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施工扬尘特别是花溪湖项目、泰邦制药项目、恒大项目、中天溪湖项目等大面积土石方开挖的施工项目,道路扬尘特别是清溪路(地铁3号线桐木岭站至云上小区路段)扬尘十分严重,造成我区PM10、PM2.5浓度偏高。二是我区加油站、油库数量的不断增加,且我区加油站全部未实施三次油气回收治理ﻪ,造成我区近年来臭氧(O3)第90百分位浓度不断抬升。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全区统筹调度。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1月17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组织召开了花溪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度会,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在应急管控中工作中(1月14日至23日、3月22日至25日、3月30日至4月1日)统筹指挥、亲自调度。二是区大气办根据《花溪区2020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工作方案》《花溪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统筹全区各部门切实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联合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开展了2次联合巡查检查;三是区大气办共开展巡查检查15次,共发现问题78起,均通过花溪区空气质量攻坚微信工作群进行了调度,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区大气办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对市级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检查发现的35起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各尽其职,落实各项管控措施。2021年第一季度,花溪区住建局通过工作微信群及电话通知,累计调度275家次建筑工地采取洒水降尘、开启炮雾机、喷淋等扬尘管控措施,实施轻、中度污染天气Ι级管控时,要求并督促花溪区监管范围内项目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建筑工地柴油机械停止作业;累计出动117人次,对花溪区监管建筑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和巡查,共下达检查记录单39张。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出入口保洁、现场裸土、砂石覆盖及降尘措施是否到位等,全力督促各单位落实文明施工“六个百分之百”和扬尘管控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加大处罚力度,针对金科凤鸣、中天溪湖项目及花溪医院、恒大53号地块、恒大12号路土石方工程等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已拟函将取证资料及处罚建议移交至贵阳市花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请处罚5起。
三、存在问题
根据市、区两级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检查情况来看,一是存在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扬尘管控能力和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存在应急管控响应不及时的问题,3月23日至24日,轻、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10的一级管控下,花溪湖建设项目、花溪医院项目、中天溪湖、恒大项目等未按应急管控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三是露天焚烧管控仍需加强,2021年第一季度市、区级巡查发现的露天焚烧问题高达42起。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存在问题,区大气办根据《花溪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全面强化对各类大气污染源的监管,明确有效削减各项污染物浓度尤其是PM10浓度,重点加强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持续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一是加强对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要求各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开展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二是加强执法检查,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污染防治的施工工地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三是根据《花溪区2021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检查工作方案》,每月组织区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扬尘污染防治联合巡查检查,督促各建筑工地切实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2.持续加强道路扬尘管控。一是进一步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冲洗,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减少道路扬尘。二是持续开展违规运输造成的道路扬尘污染问题检查执法,采取机动巡查及定点设卡的方式,加强重点时段(夜间)和重点路段(田园路、清溪路、孟溪路、甲秀南路等)的辖区及过境渣土、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扬尘防治情况检查,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及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3.持续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一是持续开展平桥片区露天烧烤问题日常管控,确保露天烧烤情况不出现反弹。二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特别是对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的摊点、餐饮门店外非法占用公共场所设置灶台(烧烤台)店外经营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严格处罚,确保专项整治成果长效保持。
4.持续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职能,切实做好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特别是低温晴朗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天气情况下,加强重点区域(碧云窝周边及石板镇、青岩镇)、重点时段(清晨、傍晚)的露天秸秆焚烧管控工作,争取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火,降低区域污染物排放。
5.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检查行动。2021年4月,为持续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油气污染物排放,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和储油库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辖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正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