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花溪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公告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审定,现将下达花溪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2122万元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13日,公告期10天。
附件:关于下达花溪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告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乡村振兴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