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花溪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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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花溪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4 10:47:22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审定,现将下达花溪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2122万元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202424-2024213,公告10天。

附件:关于下达花溪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告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乡村振兴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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