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收容犬只公示(2024年第二批)
2024年4月9日,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收到黄河路派出所送来流浪犬及未按文明养犬规定饲养的犬1只,送至贵州谷神流浪动物收容中心(青岩镇摆托村毛古冲组35-A号)暂养。现对收容犬只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2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如犬主仍未认领的,视为无主犬,由贵州谷神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根据收容犬只状况,自行对犬只进行安置管理。
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联系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5183863249
特此公示
贵阳市花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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