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公告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审定,现将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10日)。
附件:花乡振字〔2022〕13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告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单位监督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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