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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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31 09: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审定,现将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10日)。

附件:花乡振字〔2022〕13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告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单位监督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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