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市级、区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项目管理费的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乡村振兴

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市级、区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项目管理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09:00: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审定,现将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市级、区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及项目管理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3日)。

附件:

1.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费的通知.pdf

2.关于下达2022年省、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公告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