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省、市、区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视为贯彻落实党内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的体现,指导全年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编制目的
为切实抓好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迅速、准确、全面地报告和及时处理农机事故,规范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有效地做好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事故发生后酿成更大的恶果和不良影响。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639—2013》制定。
(四)适用范围
花溪区农机安全生产过程中,田间、场院发生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分级响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启动区级预案。3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农机事故时,上报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启动市级预案。
(五)应急预案体系 组织指挥体系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成立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长由安全分管领导担任。
2.日常组织机构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和花溪区农机服务站组成,办公室设在花溪区农机服务站。各乡(镇、街道)成立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本辖区内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花溪区农机服务站及各乡(镇、街道)农机管理部门,作为应急处理工作的常设机构。
3.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同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对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4)完成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发生重大、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组建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迅速查明事故情况;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开展事故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贯彻上级领导的应急处置决策。
事故发生时由担任抢险现场总指挥的花溪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总指挥,负责联络相关部门;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安全分管副局长任抢险现场副指挥,协助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现场抢险的负责人,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保护事故现场,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应急队、各乡(镇、街道)农机管理部门全体成员为抢救工作人员、花溪区农机服务站及各乡(镇、街道)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员具体负责事故处理工作。
(六)应急工作原则
花溪区农业机械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是花溪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部分,按照服从大局的原则,按抓宏观的原则,具体发生农机生产安全事故时,同时启动区、乡两级应急救援预案。并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制定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
快速反应,共同协作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属地为主的原则。以事故现场所在地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为主,相关单位协作配合。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农机事故预防,预警的预报等各项准备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做好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
(七)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风险受控程度及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进行分级,原则上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风险在受控范围内,如发生事故,容易造成较小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
B级:风险在受控范围内,如发生事故,容易造成一般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C级:危险因素较多,管控难度较大,如发生事故,容易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发生多人伤亡事故的;
D级:危险因素多且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群死群伤的。
二、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建立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档案,定人定时进行检查和监控。
2.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二)预警和预防行动
按照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发生,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警支持系统
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报警系统各相关人员通讯电话畅通。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快报系统、报告内容及程序、形式和时限
(1)事故快报系统:指定专人由村、乡、县、市、省逐级上报, 依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本辖区发生农机事故,该辖区农机安全管理部门为上报事故责任人。
(2)事故报告内容及程序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员、直接经济损失等。
程序为:农机事故报案人→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管理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花溪区农业农村局→花溪区应急管理局→花溪区政府→上级农机管理部门或政府。
(3)事故报告形式
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报送,电话直接上报后须补报文字资料。
(4)事故报告时限
发生较大以上的农机事故,事故发生地农机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上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农业农村部农机监理总站。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农机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每月对农机事故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事故情况和分析评估报告。
3.分级响应
上级预案启动,下级预案先行或同时启动。
全区农机安全事故在区委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指挥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死亡3人以下的,启动区级应急预案,区农业农村局上报区政府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和事故处理;死亡3-9人的较大农机事故,市、区两级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死亡10人(含)以上的重大及特别重大农机事故,省、市、区三级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省级负责应急救援及处理。
(二)响应程序
各级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农机事故报告后,责任人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与当地交管、消防、卫健等部门及时联系,组织抢救、维护好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责任人必须在事故上报时限内调查了解事故原因,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按规定逐级上报,不能瞒报;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查明原因,认定责任,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通讯
1.花溪区农机安全事故报告电话:
花溪区农业农村局:电话(传真)085183625622
花溪区农业机械服务站:电话(传真)085183851032
2.抢险指挥中心成员及联系方式
指 挥 长:李震宇(局长)
副 指 挥 长:赵利晖(副局长)
抢 险 成 员:
序号 |
姓名 |
电话号码 |
备注 |
1 |
李震宇 |
135****7011 |
|
2 |
石军 |
139****5199 |
|
赵利晖 |
137****6169 |
||
3 |
吴亨进 |
135****6097 |
|
4 |
刘慧龙 |
189****4272 |
|
5 |
李小球 |
187****0760 |
|
6 |
吴常敏 |
187****5541 |
|
7 |
肖详飞 |
182****3415 |
|
8 |
王磊 |
138****9461 |
|
9 |
黄家运 |
138****5464 |
|
10 |
谢路飞 |
159****5356 |
|
11 |
罗锐 |
138****0078 |
|
12 |
郭刚 |
152****5066 |
|
13 |
陈勇 |
139****3150 |
|
14 |
庞文刚 |
135****7345 |
|
15 |
彭勇刚 |
189****1812 |
|
16 |
李季 |
136****5300 |
|
17 |
陈亮 |
136****8496 |
|
18 |
浦同灿 |
139****9049 |
|
19 |
胥瑞 |
180****6486 |
|
20 |
穆志国 |
159****8097 |
|
21 |
肖光明 |
138****6215 |
|
22 |
雷平 |
139****8183 |
|
23 |
王明福 |
139****9880 |
|
24 |
王元慧 |
138****8284 |
|
25 |
蒋正标 |
139****2680 |
|
26 |
赵云友 |
135****9338 |
|
27 |
胡林 |
137****3960 |
|
28 |
胡吉峰 |
137****1938 |
|
29 |
陈万坤 |
182****3470 |
|
30 |
李海波 |
188****5517 |
|
31 |
张滔 |
157****9385 |
|
32 |
陈琢 |
159****6078 |
|
33 |
杨涛 |
151****5269 |
3.通信保障条件
抢险指挥中心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当联系电话有变动时,应立即报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85183625622),出差或离开花溪区时,要指定具体人员代为值班,并将该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代值班的时间等情况书面报告区农机管理站。
(四)事故调查分析与事故后果评估
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责任,对事故后果评估,提供决策相关依据。
(五)新闻报道
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由区新闻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四、后期处置
(一)保险赔偿
1.发生事故的农业机械为挂牌参保机具,应协调保险公司及时偿付赔款。
2.非参保机具可采取强制赔偿兼社会救助的方式,救助受伤害家庭。
(二)事故调查
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由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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