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贵安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费的公告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1月30日审定,现将《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 贵阳市花溪区乡村振兴局分配贵安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费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1月30日-2022年2月10日)。
附件:
1.花乡振字〔2022〕3号关于分配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2.花乡振字〔2022〕4号关于分配贵安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的通知.doc
公告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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