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贵安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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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配贵安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0:05:00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1月30日审定,现将《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 贵阳市花溪区乡村振兴局分配贵安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费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1月30日-2022年2月10日)。

附件:

1.花乡振字〔2022〕3号关于分配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2.花乡振字〔2022〕4号关于分配贵安新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的通知.doc

公告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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