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花溪区2021年第四批、第五批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净结余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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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花溪区2021年第四批、第五批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净结余通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10:07:49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经花溪区财政局、花溪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12月23日审定,现将《贵阳市花溪区财政局 贵阳市花溪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花溪区2021年第四批、第五批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净结余的通知》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3日)。

附件:关于下达花溪区2021年第四批、第五批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净结余通知.pdf

公告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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