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花溪区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收回第二批项目净结余用于乡镇项目建设的公示
根据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已完成关于下达花溪区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收回项目净结余用于高坡乡项目建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2日,公示期10天。
附件:花溪区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第二批项目净结余及安排明细表.xls
公示单位:花溪区乡村振兴局/花溪区财政局
监督单位电话:0851—88231806;
扶贫专线:12317
通讯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192号行政办公大楼B区2楼
贵阳市花溪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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